教务〔2024〕48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育研习、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实验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教务处制订了《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研习管理办法》《岭南师范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岭南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四项制度文件(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落实。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
2.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研习管理办法
3.岭南师范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4.岭南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