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99号
校内各单位:
现拟下达第三批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及2024年校级示范性实践基地项目建设经费。根据财务处相关管理规定,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以下内容:
1.按照《第三批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经费明细》《2024年校级示范性实践基地项目经费明细》(附件1、2),填写《岭南师范学院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附件3),其中的预算明细做好统筹规划,以免影响后期报销。
2.填写《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注意:预算/项目金额务必与附件3保持一致;“项目经费指标号”栏目不用填写;“使用期限”栏目以附件1、2备注中经费使用的截止日期为准。
3.项目负责人将每个基地的《岭南师范学院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项目经费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表》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序号+负责人姓名+第三批省级示范基地(或2024校级示范基地)经费预算(序号为附件1/2中项目序号),于2024年7月11日之前发送到邮箱zcj294012@163.com。
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完成此项工作,以便及时下拨建设经费。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张老师 3183417。
附件:1.第三批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经费明细
2.2024年校级示范性实践基地项目经费明细
3.岭南师范学院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财务模板)
4.XXX项目经费预算表(财务模板)
5.XXX项目绩效目标表(财务模板)
教务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