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试卷批阅与成绩录入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肖艳丹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

    教务〔2023〕143号

    各教学单位:

    规范的试卷批阅和成绩管理,是保障考试的公正、公平,保障学生权益,提高学生对教育和考试的信任和满意度的基本要求;对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有重要促进作用。根据《岭南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批阅与成绩录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卷批阅

    试卷批阅采取集体阅卷或集中阅卷形式阅卷教师须使用红色签字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教师在批阅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阅,做到客观、公正。每小题的得分要明确标记,每道大题的得分填入试卷首页得分汇总栏中,并计算出总分。评卷人、总评分人、复查人须在试卷相应位置签字。在阅卷过程中有更改,更改人须在更改处签名。

    对于被记录为“考场严重违纪”或“考试作弊”学生的试卷,任课教师应按正常程序对学生的试卷进行批阅。

    二、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应在2024年1月21日前将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项组成,一般比例为平时40%,期末60%。平时成绩须线下提供“平时成绩记分册”(参考模板见附件1)并与试卷一起存档,平时成绩记分册中成绩组成不少于3项,且考勤为必选项。

    对于被记录为“考场严重违纪”学生的成绩,教师应按正常程序录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应录为考生卷面成绩。对于被记录为“考试作弊”的学生,在正方系统里直接选择“作弊”即可,教师在成绩录入前要检查是否有学生申请缓考,有缓考申请的要及时审核。录入成绩是要正常录入“缓考”状态学生的平时成绩。待学生完成缓考后再将缓考卷面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成绩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须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凭证,经开课单位或二级学院的分管教学领导审核、教务处领导审定后生效。教师提交成绩前请务必做好核对,超过一定比例的成绩修改将影响学院年终绩效考核计分。

    三、查卷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后,学生如确有正当理由要求查档、查卷的,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和开课单位同意后,由任课教师负责查阅考核材料和试卷,逾期不再受理。

    四、试卷归档

    试卷归档工作在下一学期前三周内完成,试卷归档、装订、保存等由开课单位管理。试卷归档内容及顺序为:试卷封面、AB样卷、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审批表、平时成绩记分册、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表、学生答题卷、试卷封底。将上述归档材料装订成册,按课程归档保存。

    试卷分析是各类检查的重点对象,任课教师须对考试结果反馈出来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客观分析,要有问题查摆,也要有问题解决计划,并体现出持续改进,不能“年年一个样、班班都相同”。


    附件1:2023-2024-1平时成绩记分册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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