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莫然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


     

    教务〔2024〕122号

     

    相关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自愿选择修读微专业课程,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4季学期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修读要求

    (一)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学期微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微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结业学分要求

    课程门数

    计划招生学生数

    总学费(元)

    1

    嵌入式物联网技术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11

    5

    40

    1210

    2

    智能数据分析与应用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12

    6

    60

    1320

    3

    生活健康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8.5

    7

    40

    935

    4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

    计算机与智能教育学院

    12

    6

    50

    1320

    5

    科创教育

    计算机与智能教育学院

    8

    4

    50

    880

    6

    短视频创作

    计算机与智能教育学院

    8

    4

    200

    880

    7

    大数据与数字经济

    商学院

    10

    5

    40

    1100

    8

    现代智慧农业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7

    50

    1100

    9

    生命科技与健康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7

    50

    1100

    10

    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数学与统计学院

    12

    6

    80

    1320

    11

    数学强基与进阶

    数学与统计学院

    9

    4

    240

    990

    12

    AI+外语教育

    外国语学院

    12

    6

    40

    1320

    13

    跨文化交流英语

    外国语学院

    12

    6

    120

    1320

    14

    预制菜加工与管理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9

    7

    50

    990

    15

    智能教育机器人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5

    50

    1100

    16

    电能变换与控制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12

    4

    60

    1320

    17

    国际商务日语

    外国语学院

    12

    6

    120

    1320

    18

    3D打印技术

    机电工程学院

    12

    6

    40

    1320

    19

    数字空间设计

    美术与设计学院

    12

    6

    60

    1320

    20

    工艺美术教育

    美术与设计学院

    12

    5

    40

    1320

    21

    音乐剧

    音乐与舞蹈学院

    12

    6

    20-40

    1320

    22

    演艺策划与管理

    音乐与舞蹈学院

    10

    5

    40

    1100

    23

    舞蹈运动与健康

    音乐与舞蹈学院

    10

    5

    40

    1100

    24

    水上运动与安全

    体育科学学院

    10

    6

    40

    1100

    25

    体育教师专业发展

    体育科学学院

    8

    4

    40

    880

    注:报名人数少于40人的专业当年不招生。

    (二)课程设置

      每个微专业一般设置4-7门课程,共计8-12学分,培养周期为2-3个学期。课程考核均采取线下形式,强化形成性考核评价。

      (三)教学安排

      微专业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四)课程修读

    学生按要求参加课程学习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不安排重修;补考仍不合格者终止微专业修读资格,其已修读且合格的课程,经学生申请,教务处认定后具课程修读证明。

    特别说明:微专业课程修读情况,不与主修专业修读情况关联。

    (五)证书管理

      达到“微专业”结业要求的,结业资格由微专业开设学院审核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通过后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特别说明: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备注,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二、报名资格

    招生对象为主修专业学习成绩无不合格记录,无学费拖欠记录的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各微专业招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生程序

    (一)学生申请

    请拟修读微专业学生于9月2011:00前,填写《岭南师范学院微专业修读申请表》(见附件2),并报送至相关学院(报送地点、联系人见附件1)。

    (二)学院审核

    请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于9月27日前,依据招生要求、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微专业拟录取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yanke66@126.com。学生修读申请表由各微专业开设学院组织收取并备案。

    (三)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教务处审核后,公示并公布录取结果。

    (四)学费收取

    请被录取学生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上完成微专业学费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及缴费指引另行通知)逾期未足额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微专业修读资格。学生中途私自放弃微专业修读及因课程不合格被终止修读资格的,所缴学费不予退还

      四、相关要求

      (一)每个学生只能申请1个微专业。

    (二)各微专业开设学院做好微专业招生宣传、报名录取、教学安排、教学运行、质量监控、持续改进、结业审核等管理工作。各微专业应于国庆节前落实课程教学任务与排课,并于节后正式开展课程教学。

     

    联系人:莫老师,3183042。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微专业招生简章一览表

    2.岭南师范学院微专业修读申请表

    3.微专业拟录取人员汇总表

     

                                         教务处

                                                                     2024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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