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6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推动我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引导、激励教师基于在线课程采用多元化教学模式开展教学,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回归教育本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是网络课堂教学与实体课堂教学相结合的一种教学模式,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MOOC或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我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我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第二章 教学要求
第三条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要求基于在线开放课程(MOOC或SPOC)开展,在线课程可以是教师自主建设的课程,也可以是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学银在线、好大学在线、华文慕课等国内外公认平台引进的优质课程,鼓励使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线开放课程应满足我校对该课程的水平要求,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计划对课程的要求,视频讲授完整且知识体系完整。
2.在线开放课程应在我校指定平台完整运行一学期及以上。
3.在线开放课程须保证其思想性、科学性和导向性,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确保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及其他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保证课程知识产权明晰,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4.在线开放课程的负责人要保证课程发布和运行秩序,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教学支持服务和个性化指导,全面深入分析学习状态数据,关注学习者的评价和反馈,改进课程建设,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质量;如果利用别人的在线开放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的负责人需向线下任课老师提供该课程本校学生在线学习数据。
第四条 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需重构课程体系。线下课程须打破“以教师为主”“师讲生听”的“填鸭式”教学方式,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增加习题、分组讨论和案例分析等教学内容的比重,提升学生参与度,使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更好地消化吸收所学知识,掌握自主学习的技能。
第五条 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需修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并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制定准确详实且与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安排相符的教学日历。学时应与各专业培养计划中对该课程的学时要求相一致,鉴于我校部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自律性,线上学时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总学时的30%,线下课程应明确教学类型(大班讲授、小班讨论、习题、讨论等),不应再以单纯理论讲授型的课程形式出现。
第六条 课程第一次授课必须在线下课堂进行,授课教师要为学生详细解读课程教学目标与内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学习方法与学习进度,公布考核评价方式及各部分成绩占比,明示学生期末考试资格要求、课程成绩评定标准,使学生了解该课程在线学习时长、在线交流和在线作业完成情况以及期末考试等在课程成绩综合评定中的占比等。
第七条 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建议框架。
课前:教师推送线上教学资源(含微课视频、PPT、拓展阅读资料等)、布置课前学习任务,学生按要求完成课前学习任务与自测,教师根据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与自测结果做好课堂教学设计。
课中: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性质与定位的不同采取复述式(生讲生评式)、参与式、探究式、合作式等教学模式,通过重点启发、引导式精讲,辅以分组任务,小组讨论,随堂测试,教师剖析等使学生理解、掌握重难点。
课后:教师发布与批改作业,线上线下师生互动交流,答疑解惑,总结反思与评价。
第八条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需明确成绩构成和评定办法,原则上成绩应由线上课程成绩、线下课程成绩和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成绩构成比例须明确并公开,线上成绩占整体成绩比例不得高于40%。教师应完整记录线上教学过程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过程,重视线上课程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以持续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九条 学校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审批备案制度,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任课教师须在开课前一学期第14周-第15周向教务处提交《岭南师范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校审定同意后将可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学院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在线教学资源的建设是否满足线上教学要求、课程线上线下教学设计是否合理等。
第十条 线上课程管理。课程负责人应根据教学日历规划好线上课程各章节的发布时间,并及时发布公告或邮件,提醒和督促学生及时完成教学任务。授课教师每周登录线上教学平台至少2次及以上,解答学生在线学习期间的所有问题,对课程重点、难点或带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进行在线辅导;随时关注讨论区动态,参与讨论话题,对学生及时进行解答,引导师生、生生互动讨论与学习。线上教学全程至少布置4次与教学进度同步的在线作业,并及时批改、评定成绩,以检查督促学生在线学习进度。按时发布线上课程测试、期中期末考试,组织好课程线上测试工作。
第十一条 线下课程管理。线下课程必须实现与教学资源完备、教学计划合理的线上课程的有机融合,以免造成学生有互动但无系统讲授从而难以达成课程目标的问题。实体课堂教学不允许用播放视频替代课堂教学,不允许教师脱离实体课堂而放任学生自主活动,不允许简单重复在线课程讲授内容。如确实需要讲授在线课程内容,则应采用激发学生参与度的教学方式,以强化学生理解的广度与深度,如脉络式讲解、重难点讲解、引导式讲解、延伸式讲解等,并通过解答问题、讨论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把学习中遇到的难点或重点部分做进一步分解和梳理,使所学知识得以巩固和升华,真正做到以学习者为中心。
第十二条 线上课程测验、讨论、考试等成绩痕迹是课程目标达成的证据和教师评分依据,同时也是教学督导对课程评价的重要依据,授课教师需妥善保存,做到成绩的评定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第十三条 学校督导将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全流程进行教学督导检查工作,督查内容包括:教学过程、线上课堂、线下课堂是否按照申请书执行、成绩评定是否按照公布的考核标准执行及其他常规课堂检查内容。
第四章 保障机制与激励措施
第十四条 学校不定期举办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相关培训、交流活动,提供相关资讯、其他课程经验分享等。
第十五条 申请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优先安排“研讨型智慧教室”。
第十六条 学校审定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在课程结束后可申请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其教学工作量按系数1.5计算。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