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淑娥 发布时间:2023-11-13 浏览次数:

                             

    教务〔2023〕130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厅及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一)省级项目主要包括:

    2020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含2020年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项目;

    (二)校级项目主要包括

    1.2020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2.2022年项目验收中被列为延期、暂缓通过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具体名单详见《2023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结项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结项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举措执行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后续建设规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含2020年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学校严格按照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校内结项验收。校内结项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PPT汇报(5-8分钟)、专家提问、项目组答辩的方式进行,汇报、答辩时间具体另行通知。校内结项验收通过后,方可参加省级验收。学校届时将开通省系统进行填报。在学校自查和校内结题的基础上,省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分类验收。

    (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学校将按照校级质量工程各类项目验收标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项验收。

    四、验收结论

    结项验收结论分为 “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

    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向相关项目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进行结项验收,如仍不能通过结项验收,将取消建设项目称号;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限制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

    五、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附件3),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项目验收登记表,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省级验收不予通过。

    (一)纸质材料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1)《申报书》或《任务书》一式1份;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一式3份,其中验收登记表中的经费使用栏目必须有一份是加盖财务公章原件;

    (3)《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5);

    (4)《实证材料》1套(实证材料应制作封面、目录),装订成册;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1)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提交《申报书》或《任务书》一式1份;

    (2)《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6)一式3份,其中校级项目《验收表》二级学院务必签署验收意见;

    (3)《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7);

    (4)《实证材料》1套(实证材料应制作封面、目录),装订成册;

    3.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若项目需调整负责人或不能按时结项,需延长研究时间(原则上延长1年时间),请说明原因,务必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8)(一式2份),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或延期。已经延期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验收。省级项目提交的调整申请表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审批,校级项目的调整申请表由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其他说明:若既是校级又是省级的项目,两种材料都须按各级要求填写报送。

    (二)电子材料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验收材料(含《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实证材料、汇总表)提交至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将本单位验收材料和汇总表(各单位汇总成一张表格)统一打包发送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名:单位+省级质量工程验收材料。经学校验收通过后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届时登录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jc.gdedu.gov.cn/Zlgc/),填报验收项目材料(具体开放时间以省系统开放时间为准),参加省级验收。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含申报书、验收登记表、实证材料、汇总表),提交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将本单位验收材料和汇总表(各单位汇总成一张表格)统一打包发送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统一命名:单位+校级质量工程验收材料。

    (三)报送时间

    将所有纸质材料于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紫荆楼4楼401-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

    验收材料的定稿版请于2024年3月1日下班前提交教学研究科。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材料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二)逾期不报送结项验收材料或不提交延期申请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自动中止。

    (三)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3183042 ;黄老师,3183348。


    附件:1.2023年度质量工程(含校级、省级)结项验收项目汇总表

    2.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指标体系(参考)

    3.广东省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上线标准(试行)参考

    4.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6.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7.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8.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9.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3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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