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淑娥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次数:

    教务〔2023138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对象必须是本校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学校发文为准)。项目在校内得到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且前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其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要是在2021-2023年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础上申报(见附件2);其他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是在2019-2023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基础上申报(见附件3)。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自2020年度9月1日起计算,下同),负责人有主持省质量工程项目按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质量工程项目在2021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2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3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二、项目类型及数量

    (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为16项。

    经项目负责人对照附件1中推荐立项指南进行申报各单位择优限额推荐2项,应向2023年校级高等教育教改项目倾斜。

    (二)其他质量工程类项目

    省级其他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数为9项

    我校主要推荐类别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6个类别。

    经项目负责人对照附件1中推荐立项指南进行申报,各单位择优限额推荐1-2项。

    三、报送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申请书(或《建设任务书》(附件4),提交一式3份,或者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

    zlgc)资料文件栏中下载。请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根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要求申报,并填写相应的申请书(或《建设任务书》

    2.《2023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5,每个项目必须填写)。

    3.相关佐证材料1套。

    (二)电子材料

    各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2023年省教改或其他质量工程申报+学院”,发送至jiaoyanke66@126.com。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1130上午11:00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候。

    四、评审与推荐

    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2023年度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统一评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择优推荐。

    五、省级系统填报

    经学校推荐的项目(公示后通知),登录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 http://gjc.gdedu.gov.cn/zlgc), 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网上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莫老师,王老师,3183042;黄老师,3183348。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21-2023年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2019-2023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4.各类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必填)

    5.2023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必填)

                                 教务处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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