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104号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自愿选择修读微专业课程,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修读要求
(一)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微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开设学院 | 结业学分要求 | 课程门数 | 计划招生学生数 | 总学费(元) |
1 | 嵌入式物联网技术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11 | 5 | 40 | 1210 |
2 | 智能数据分析与应用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12 | 6 | 60 | 1320 |
3 | 生活健康化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8.5 | 7 | 40 | 935 |
4 |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 | 计算机与智能教育学院 | 12 | 6 | 50 | 1320 |
5 | 科创教育 | 计算机与智能教育学院 | 8 | 4 | 50 | 880 |
6 | 短视频创作 | 计算机与智能教育学院 | 8 | 4 | 200 | 880 |
7 | 大数据与数字经济 | 商学院 | 10 | 5 | 40 | 1100 |
8 | 现代智慧农业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10 | 7 | 50 | 1100 |
9 | 生命科技与健康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10 | 7 | 50 | 1100 |
10 | 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2 | 6 | 80 | 1320 |
11 | 数学强基与进阶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9 | 4 | 240 | 990 |
12 | AI+外语教育 | 外国语学院 | 12 | 6 | 40 | 1320 |
13 | 跨文化交流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12 | 6 | 120 | 1320 |
14 | 预制菜加工与管理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9 | 7 | 50 | 990 |
15 | 智能教育机器人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10 | 5 | 50 | 1100 |
注:报名人数少于40人的专业当年不招生。
(二)课程设置
每个微专业一般设置4-6门课程,共计8-12学分,培养周期为2-3个学期。课程考核均采取线下形式,强化形成性考核评价。
(三)教学安排
微专业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四)课程修读
学生按要求参加课程学习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不安排重修;补考仍不合格者终止微专业修读资格,其已修读且合格的课程,经学生申请,教务处认定后出具课程修读证明。
特别说明:微专业课程修读情况,不与主修专业修读情况关联。
(五)证书管理
达到“微专业”结业要求的,结业资格由微专业开设学院审核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通过后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特别说明: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二、报名资格
主修专业学习成绩无不合格记录,无学费拖欠记录的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各微专业招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生程序
(一)学生申请
请拟修读微专业学生于9月12日11:00前,填写《岭南师范学院微专业修读申请表》(见附件2),并报送至相关学院(报送地点、联系人见附件1)。
(二)学院审核
请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于9月19日前,依据招生要求、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微专业拟录取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yanke66@126.com。学生修读申请表由各微专业开设学院组织收取并备案。
(三)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教务处审核后,公示并公布录取结果。
(四)学费收取
请被录取学生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上完成微专业学费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及缴费指引另行通知),逾期未足额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微专业修读资格。学生中途私自放弃微专业修读及因课程不合格被终止修读资格的,所缴学费不予退还。
四、相关要求
(一)每个学生只能申请1个微专业。
(二)各微专业开设学院做好微专业招生宣传、报名录取、教学安排、教学运行、质量监控、持续改进、结业审核等管理工作。各微专业应于9月19日-28日落实课程教学任务与排课,并于国庆节后开展课程教学。
联系人:黄老师,3183348;王老师,3183042。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微专业招生简章一览表
2.岭南师范学院微专业修读申请表
3.微专业拟录取人员汇总表
岭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