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28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30号)及《岭南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开展了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经项目负责人申请,专家评审,学校审定,拟同意“‘新师范’建设背景下师范类专业建设改革研究”等43个项目验收结论为通过,准予结项;“基于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等2个项目为暂缓通过;“基于应用型本科的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与实践”等11个项目为撤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3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本次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本人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教务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莫老师,3183042;黄老师,3183348。
邮箱:jiaoyanke66@126.com。
附件: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