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蔚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

    教务〔2024〕40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岭师教务〔2022〕71号)中的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的结项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举措执行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后续建设规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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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等三类。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向相关项目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进行结项验收,如仍不能通过结项验收,将取消建设项目称号;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限制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项目。

    、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申报书》一式1份;

    (2)《岭南师范学院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结项验收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其中验收登记表中的经费使用栏可以不盖财务公章,自己从财务系统截图粘贴到相关项目即可);《优秀案例成果报告》一式2份附件3),内容包括:完成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启示和后续规划等四部分,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每个案例至少配5张图片。

    (3)《岭南师范学院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4);

    (4)佐证材料1套,装订成册。

    (二)电子材料

    请各单位将验收材料含申报书、验收登记表、成果报告、验收项目汇总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收齐后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名:单位名+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验收材料。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20日11: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完毕,逾期不报送结项验收材料或不提交延期申请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莫老师 3183042;黄老师 318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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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结项验收名单

          2.岭南师范学院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结项验收登记表

    3.岭南师范学院立德树人优秀案例模板

    4.岭南师范学院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验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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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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