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62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未参加2024年验收的2021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和2024年验收未通过项目(附件2)。
二、验收内容
根据项目申报、立项、管理、验收等有关文件要求,以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以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重点考察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效果、项目管理情况和经费落实、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一)校内验收。校内验收将通过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s://lingnan.kypt.chaoxing.com/?type=1)进行(附件3)。
(二)省级验收。校内验收通过后,教务处将提交给省教育厅进行省级验收。
四、验收结论
(一)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予通过。
(二)校内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省级验收结论直接采用校内验收结论。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立项,终止省高职教改项目建设:1.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2.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且属于第二次参加验收的项目。
(四)首次参加验收的项目,如此次验收结论为暂缓通
过,可参加下一年度验收;如下一年度验收仍不能通过或不参加下一年度验收的,撤销立项,终止省高职教改项目建设。请参照省教改项目审核要点准备验收材料(附件4)。
五、验收时间
(一)校内验收。
校内验收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25日-8月28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以上时间登录系统完成填报,教务处将于8月30日-9月3日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二)省级验收。
校内验收通过后,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修改完善后的验收登记表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研科(一式一份)。其他材料包含1.结题验收登记表word版(附件5),2.项目申报书(Word和PDF盖章扫描版),3.佐证材料,4.验收汇总表(附件6)统一打包并命名为“2025年度省高职教改项目验收+负责人姓名”后一并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
其他事宜:原则上立项建设项目不得调整负责人或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填写《岭南师范学院教研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7)。
联系人:莫然;电话:318304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 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度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验收名单
3. 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4. 省教改项目审核要点
5. 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6. 验收汇总表
7. 岭南师范学院教研项目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