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莫然 发布时间:2025-11-21 浏览次数:



    教务〔2025136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厅及我校关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立项要求及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省级项目

    2022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2021年暂未结项验收的项目。

    2.校级项目

    2022年及之前尚未结项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项验收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举措执行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后续建设规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一)省级教改项目

    各项目负责人可参照《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4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按上级要求不予公开,如有需要请自行上网搜索下载的相关要求准备本次验收材料并接受教务处的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将通过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s://lingnan.kypt.chaoxing.com/?type=1)进行,系统操作说明请参考附件2;校内结项验收通过后,请各项目负责人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jc.gdedu.gov.cn/zlgc)填报验收项目材料,未在系统进行填报的将无法参加省级网评验收。

    )校级教改项目

    校级教改项目将通过学校质量工程管理及考试系统(https://lingnan.kypt.chaoxing.com/?type=1)进行,系统操作说明请参考附件2。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向相关项目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进行结项验收,如仍不能通过结项验收,将取消建设项目称号;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限制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

    、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省级项目参考附件3)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或附件7,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中须包含研究报告(附件6)并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做好目录,方便专家评审时查阅。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研究报告和相应实证材料验收不予通过。

    (一)纸质材料

    1.省级教改项目

    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一式2(经费使用加盖财务公章)

    2)《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5)。

    2.校级教改项目

    1)《岭南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登记表》(附件7)一式1份;

    2《岭南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验收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8)。

    注:所有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审核后,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电子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将省级和校级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5和8)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统一命名:单位+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汇总表。

    其他说明:若既是校级又是省级的项目,两份汇总表均须填写

    三)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2025年121日前在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上填报完毕,同时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填报系统的或不提交项目调整申请表的(附件9)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莫老师 3183042

     

    附件:1.2025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名单

              2.质量工程管理和考试系统使用说明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指标

    4.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6.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7.岭南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登记表

    8.岭南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验收项目汇总表

    9.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

                                                                    20251121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