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肖艳丹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

    教务〔2023〕103号

    各教学单位、中心:

    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学校决定在正式上课的前三天,即9月4~6日,对全校教学秩序(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9月4日上午,由校领导带队进行全校检查;

    9月4日下午,由教务处带队进行全校检查;

    9月5-6日,由各二级学院对本院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室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一、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到课及教学准备情况。

    2.学生到课及课堂秩序情况。

    3.上课教室(包括实验室、计算机房等)的安排及教学设施运行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期初教学检查。各教学单位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应到本单位学生上课的教学楼、实验室和计算机房巡视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有关检查表,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应及时调查原因,并按《岭南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规定》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报教务处综合科。

    2.开课学院(部)应重点检查师生上课是否到位。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校领导带队检查教学工作分组一览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务处人员检查教学工作安排一览表

        3.课堂教学情况检查一览表

        4.教务处教学秩序常规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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