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岭师纪〔2019〕41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排查各单位和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并落实防控举措,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安排:2021年9月底至2021年10月底
(二)排查范围:校内各二级单位和科级以上干部(含副科,下同)
三、排查内容
(一)理清权力责任清单。各单位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一是查找单位风险。继续查找本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特别是在人、财、物管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二是科级以上干部查找个人岗位风险。科级以上干部要认真分析并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条件和因素,找准廉政风险点。
(三)制定防控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全覆盖,构建“风险明确、责任到人、整改到位”的廉政防控机制。
(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各单位要明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明确责任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排查。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结合巡视整改,结合单位作实际,在2020年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排查本单位各岗位廉政风险。学校纪委将把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和各单位排查的情况进行比对,如发现有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不认真,不深入,敷衍了事的,学校纪委将对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二)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到岗到人。
(三)深入教育,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围绕岗位职责开展风险教育,突出抓好岗位思想道德教育、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提高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风险意识。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和《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统计表》,纸质版由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学校纪检监察室,电子版发送到lsjw88@126.com。
联系人:钟研,联系电话:3182812。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
2、《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表》
3、《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统计表》
岭南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