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全方位监督,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发生,根据《中共湛江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通知》《岭南师范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岭师纪〔2019〕41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排查学校各二级单位和相关干部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并落实防控举措,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安排: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排查范围:校内各二级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含相当)、正副科职干部。
三、排查内容
(一)理清权力责任清单。各单位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继续查找本单位和相关干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特别是在人、财、物的管理工作和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产生的违纪风险。重点排查:
1.在民主决策方面,排查重大事项决策时不调查、不研究,不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规避集体决策程序谋取私利致使事业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等问题。
2.在干部人事任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评优评先表彰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不公开透明等问题。
3.对审批事项审查把关不严、违反规定进行审批以谋取私利等问题。
4.在基建和物资采购方面,不按规定招标,不按程序进行项目变更,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决策,收受商业贿赂和回扣等问题。
5.在财务管理方面,排查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费开支不透明,领导审批把关不严,私设“小金库”,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6.在招生和学籍管理方面,排查不按规定录取新生,在办理学生转专业过程中出现不公平和把关不严等问题。
7.在学生资助方面,排查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挪用奖助学金以谋取私利等问题。
8.在师德师风方面,排查违规办班收取费用,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报刊收受回扣,进行有偿补课,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礼物、礼金(券)等问题。
(三)制定防控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全覆盖,构建“风险明确、责任到人、整改到位”的廉政防控机制。
(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各单位要明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明确责任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排查。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2021年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排查本单位各岗位廉政风险。学校纪委将把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和各单位排查的情况进行比对,如发现有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不认真,不深入,敷衍了事的,将对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二)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到岗到人。
(三)深入教育,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围绕岗位职责开展风险教育,突出抓好岗位思想道德教育、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提高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风险意识。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和《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统计表》,纸质版由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学校纪检监察室,电子版发送到lsjw88@126.com。
联系人:钟研,联系电话:3182812。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
2.《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表》
3.《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干部廉政风险点自查统计表》
岭南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