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2023年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培训项目的公示
作者:张妙龄 时间:2022-08-22 点击数:
教发评〔2022〕2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关于省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有关工作要求,2023年采用因素分配的方式(根据省内各院校2021年及2022年培训资金占比、2021年资金支出进度、2021年绩效考核评分、2021年项目参训率、2021年省级教师发展中心考核等级等因素),确定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培训项目承担院校和经费预算。我校经公开征集,二级单位组织推荐申报,专家组结合学校优势专业及近两年承担的项目情况等要素进行评议,在省预分配的经费范围内,拟推荐上报13项培训项目,现将项目名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岭南师范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本人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岭南师范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方式:张妙龄,电话:13560518682,电子邮箱:lnsfpx@163.com。
附件:2023年“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示范培训项目申报清单
岭南师范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