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2023年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培训项目清单的通知
作者:张妙龄 时间:2022-08-19 点击数:
教发评〔2022〕25号
校内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有关工作要求,2023年拟采用因素分配的方式确定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培训项目承担院校。2023年“新强师工程”省级示范项目包括:学前与特殊教育教师达标提升工程、中小学教师素质强化工程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3大类,具体项目设置详见附件1。
一、资金预分配原则
根据省内各院校2021年及2022年培训资金占比、2021年资金支出进度、2021年绩效考核评分、2021年项目参训率、2021年省级教师发展中心考核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出各院校2023年培训资金。
二、项目推荐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结合自身优势专业及近两年承担的项目情况等要素积极进行申报。同一个项目,可结合本单位意愿申报1个或多个班期,具体项目设置详见附件1。
请项目报送二级学院或部门将项目申报清单(附件2),于2022年8月21日17:00前报送给张妙龄老师,联系电话:13560518682。邮箱:lnsfpx@163.com(为岭南师范培训的拼音首字母)。
附件:
1、2023年“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培训项目清单
2、2023年“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示范培训项目申报清单
岭南师范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