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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讲坛第七期——尊重宪法权威 树立宪法精神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6-02 [来源]: [浏览次数]:

 

活动现场

岭师新闻中心讯:“宪法是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6月1日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教三311课室举办题为《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岭南讲坛,与同学们一起探讨宪法修改相关的热点问题。

本次讲坛的主讲人是何宇红教授、林兴副教授、孙月冬副教授和万超前博士,由黄敏老师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童小彪副院长和学院部分教师参加了本次讲坛。

林兴为同学们讲述了宪法及其修改史的概况。他以宪法产生的“三部曲”为切入点,解释了宪法是一种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他认为,宪法的修改有其必要性,宪法不能一成不变,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必须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情况作出新回应,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孙月冬梳理了2018年宪法修改的两大类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将国家体制改革的一些新举措纳入宪法。其中,“宪法宣誓制度”值得关注,她表示,这一举措有利于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加强宪法实施。现场还播放了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的片段。

在本次宪法修正中,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何宇红则为大家解读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设立意义。在她看来,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新举措,是国家机构创新的产物,也是国家廉政建设的重大成果。因为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所以从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可以看出国家对反腐倡廉的决心。

201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首次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了宪法当中,对于这一涉及国家全局发展的修改,万超前的理解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所有宪法修改内容的落脚点。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自鸦片战争以来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在时代潮流的推动下,人民不仅希望国家能达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水平,还希望中国能成为“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以宪法需要强调“民族复兴”。

讲坛设置了知识竞赛,同学们踊跃参与了知识竞赛并获得小礼品。在提问交流环节,同学们的疑惑都得到了主讲人的耐心解答。

主讲人讨论宪法修改热点问题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