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粤纪监驻教育发〔2020〕11号)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管理,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防范“四风”问题,落实学校疫情管理要求,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二、严明纪律要求。继续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教育引导,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肃监督执纪。学校纪委节日期间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以及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有关问题迅速核查处置。
节日期间举报电话:杨老师13824820969,王老师13729049009;举报邮箱:lsjw88@163.com。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