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30 点击数:

校内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粤纪监驻教育发〔202011号)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管理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防范“四风”问题,落实学校疫情管理要求,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二、严明纪律要求继续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教育引导,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肃监督执纪学校纪委节日期间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以及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有关问题迅速核查处置。

节日期间举报电话:杨老师13824820969,王老师13729049009;举报邮箱:lsjw88@163.com。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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