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考勤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6-06 点击数:

门诊部有其特殊性,一个科室不在岗,影响整体运作,易发生责任事故,考勤制度必须严格遵守。

1.医、药、护、医技各科室由科组长负责考勤和排班,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上报给门诊部副主任。

2.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补休、脱产学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串岗、脱岗等记载和值班安排。各科认真记载考勤,严禁虚报和漏报。

3.门诊部领导每月抽查考勤,1-15号由门诊部主任抽查,16-31号由副主任抽查,每周至少抽查2次。

4.医务人员确遇特急私事需中途离岗者,须经当天负责的门诊部领导批准方可离开,离岗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超过一小时按补休半天处理。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5.中午、晚上、节假日值班、急诊值班和收费值班时原则上不批准离岗,确因急事需离开者,必须找到人代班后方可离开。

6.上、下班时间以门诊部大厅的大钟为准,准时上下班。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开始记录,串岗超过半小时记录,有病人投诉随时记录。

7.参加值班的科室,接班者未到,当班者不得离开。

8.各科人员节假日值班后尽快补休。每年的1-4月、11-12月的值班,原则上不留假(无法轮休的科室除外)。体检期间不能请假和补休,疾病高发季节根据情况补休。如因家庭有事补休超假,下个学期补上。

9.考勤记载直接反映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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