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方便有关课程教学管理工作,现将该类课程教学管理工作作如下要求:
1、跨学院学科专业基础课程特指本单位所设置课程但需其他学院老师上课的课程(诸如:非数学类专业的数学课程、非物理类专业的大学物理课程),不包括公共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
2、相关课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统一设置开课单位为专业所在学院,落实教学任务和排课时与其他学院协商确定上课教师。
3、相关课程教学文件(教学日历、课程标准、教案、试卷)等材料需存档于开课单位,课程安排、考试安排等由开课单位统一负责。
4、请各教学秘书、教务员于2020年6月22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落实此项工作。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3183348
教务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