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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一级认证准备暨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食品工程欧海清   时间:2020-06-29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是教育部监测高校教育教学状态与质量的重要平台,是师范类专业与其他专业一级认证、国家和广东省一流专业认定等工作的数据来源依据。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要求,强化本科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充分发挥监测引导作用,并做好本科专业一级认证准备工作,决定开展我校开展2019年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工负责

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有99张数据表格需要采集,涉及全校20多个部门单位和各个二级学院专业。为准确、真实、高效完成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本年度相关工作思路如下:

(一)部门统筹,分工负责。各部门按分工任务,指定填报人按时完成分工表格数据采集。

(二)学院协助,实事求是。各个学院应向各部门、单位提供真实有效数据,尤其是各专任教师等数据,按客观事实归属到相应专业。

(三)专业自评,查漏补缺。要求各专业对照本科专业国家标准和相应专业认证标准,找差距、补短板,持续整改,开展自评自建。

二、填报分工安排

数据采集涉及单位有:校长办、人事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资产处、图书馆、网信中心、财务处、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通识中心)、学生处、科研处、国交处、团委、教师教育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之间存在校验和关联,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数据采集任务分配表(附件1)的工作分工按顺序进行填报。各填报相关部门、单位下载数据填报模板(附件2),做好填报的工作。

具体填报顺序按如下时间段进行:

(一)1021日前,同时填报1-3学校相关行政单位”“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二)1023日前,填报1-5-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三)1028日前,同时填报1-6-1教职工基本信息”“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1-7本科生基本情况”“1-8-1本科实验场所

(四)1115日前,其他采集表同步填报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一流专业申报、审核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院校评估等各类教学评估的基本数据依据,并与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学校教学管理决策及有关资源配置密切相关等的重要数据来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二)数据填报员要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附件3),参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内涵解释进行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并认真核实。系统登录网址:https://udb.heec.edu.cn,系统用户名及密码从回执中提供的邮箱获得。

(三)数据在系统中填报完成后,需将每张数据表格导出并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紫荆楼401-5),方可审核通过。

各单位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由一把手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请于1015前将填报员回执(见附件4)发送到lszyrz@qq.com

联系人:郭老师、莫老师

联系电话:3182032

专业认证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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