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202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充分鼓励和调动全校教职工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对象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22年有毕业生的二级学院。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022届毕业生辅导员、班主任、各学院就业工作相关领导、“一生一策”就业指导老师及其他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人员。
(三)就业工作优秀学生助理。校、院两级就业管理部门(岗位)的学生助理。
二、评选条件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过程中没有违反“四不准”“三不能”规定的情况;
2.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开展,且在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就业“两课”课程教学与师资队伍、就业指导服务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取得突出成效(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道德品质良好,认真贯彻执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心强,有效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和指导工作,学生评价较高;
3.热情做好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服务,就业信息推送及时,招聘活动组织周密,用人单位满意;
4.积极拓展就业市场,推荐毕业生就业,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做好沟通和服务工作,成功推荐就业的数量和质量较高,或所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较高。
(三)就业工作优秀学生助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2021-2022年度内必修课、限选课无不及格科目;
3.热爱毕业生就业工作,协助老师开展各类就业工作,认真履行助理职责,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突出;
4.在就业管理部门(岗位)任学生助理满1年。
三、评选名额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4个。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毕业生人数为200名(含)以内的二级学院,推荐1名,毕业生人数超过200名的二级学院,毕业生人数每增加100名,增加1个推荐名额;校内其他部门1-6名。
(三)就业工作优秀学生助理。2022年毕业生人数为200名(含)以内的二级学院,推荐1名;毕业生人数超过200名的二级学院,毕业生人数每增加200名,增加1个推荐名;校内其他部门共20名。
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四、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宁缺毋滥;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项目2021年度已经获评的原则上此次不再申报。
五、评选表彰办法
(一)材料申报。先进集体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并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标准》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助理候选人由所在学院或部门推荐,并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或《岭南师范学院202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学生助理推荐表》(附件5)。
(二)审定并公示。根据评选条件及评选标准对各单位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审议后,报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正式发文公布名单。
(三)召开总结大会予以表彰。学校授予“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就业工作优秀学生助理”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