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力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延期开学的通知》要求,暂时停止各类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并作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严禁各二级学院在疫情期间组织学生进行各类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二级学院对本院学生要进行认真排查,防止学生私自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
二、按教学计划需在疫情期间开展的实践教学必须立即停止。学院要及时与实践基地和相关师生联系并做好沟通,协商处理各项事宜。
三、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疫情期间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须经学校批准。
四、可以开展校外实践教学的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教务处将根据疫情发展和省厅、学校最新文件,适时明确相关工作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