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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2020届就业毕业生就业政策汇编

作者:   编辑:食品工程欧海清   时间:2020-06-27   点击数:

一、疫情期间就业事务政策

1.暂缓就业如何办理取消?

疫情防控期间,2018 届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统一以邮寄方式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 续,暂停现场办理相关业务。

2.如何在线上签订就业协议书?

在线签订电子就业协议书。2020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律在线上签订电子就业协议。电 子就业协议书需要企业盖章的,引导毕业生以邮寄方式办理。

3.调整改派如何办理?

2018 届毕业生需要将改派材料邮寄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2019 届和之后的毕业生通 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在线提出调整改派申请,完成相关手续。

4.如何查询档案去向?

2006 年至 2017 年毕业以来办理过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以及 2019 届广东高校毕业生, 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粤省事教育服务专区进行档案去 向查询。

5.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如何管理?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 2 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 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 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6.就业协议如何解约?

2018 届和 2019 届毕业生的改派材料和往年一样,但采用邮寄方式进行办理。2020 届毕 业生改派可以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中电子就业协议区办理。

二、就业补贴政策篇

  1. 职业培训补贴(含鉴定补贴)条件是什么?

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参加本省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者自学, 获得本省颁发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自相关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补 贴;已享受政府补贴培训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提升一级资格等级(含跨工种)的技能晋升培 训补贴。培训机构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后,或高校毕业生自学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后, 持规定的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所在地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按工种分类补贴), 其中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按 200 元标准给予补贴。高校组织学生参加培 训后,持规定的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1. 如何申请社保补贴?

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 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 12 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 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 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 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部超过 3 年)。高校毕业生按时足额为享 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后,持规定的材料,按季度(或半年)向当 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应届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 长不超过 2 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后, 持规定的材料,按季度(或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 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 1 年内提出。 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 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 2/3 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高校毕业生向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持规定的材料,按 季度(或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1. 到基层就业补贴有哪些种类?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 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 人员除外),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按每人 3000 元给予补 贴;在粤东西北地区就业(服务)的,补贴标准为 5000 元。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可在连续缴纳 6 个月社会保险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可代为 申请。补贴申请应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期限届满之日起 1 年内提出。

  1. 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 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 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200 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0%,补贴期限最 长不超过 3 年。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代为申领,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本人。

5.就业见习有补贴吗?

1)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 3 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 80%。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的 50%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为 12 个月。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持规定的材料,向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申请应于见习期满 6 个月内提出。

2)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属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 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见习期间按每月 500 元给予生活费补贴。参加见习人员 在见习期满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可由用人单位代为申 请。补贴申请应于见习期满 6 个月内提出。 6.如何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 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的 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求职创业 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 2000 元。学校组织高校毕业生申请并初审后,持规定的材料,向当 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三、基层就业篇

(一)基层就业相关政策

1.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 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 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 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2.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679 号)、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 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4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 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3 年全 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 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 号)等文件规定:

1)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 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 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 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3)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 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4)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 见习补贴标准。

5)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 度高校毕业生。

6)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 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

各地区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 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要结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 系等,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

3.国家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有哪些鼓励政策措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679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 作的意见》(国发〔20152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4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3 年全国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 号)等文件规定:

1)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 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

2)自 2012 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从具 有 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3)市地级以上机关应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进行公开遴 选。

4)省、市级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 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明确具体公开遴选或招聘的比例。

5)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将在基层生产和管理一线 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后备人才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力度。

6)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

7)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 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 业生就业潜力,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 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 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8)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 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 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4.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大学生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 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 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2009 4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 5 位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35 号),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 位目录,以指导各地做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工作。这批发布的岗位目录共 分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基层农业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基层市政管理、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 维护以及其他等 9 大类领域,包括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从事公共就业服 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农业、扶贫开发、医疗、卫生、保健、防疫、文 化、科技、体育、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托老、养老、托幼、助残、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 等相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 50 种岗位。

5.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 号)、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 号)、《财政部、教育 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 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 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 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 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已经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8000 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 8000 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 额度不超过 12000 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 12000 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 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后,《财政部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 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 号)、《财政部教育部 民政部 总 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 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 号)中有关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 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6.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 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 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 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7.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 6 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 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 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在工作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 按规定程序办理。

8.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 号)等政策规定,参加 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公务员招录优惠: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 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2)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 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 2009 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 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 1 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 于 3 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应拿出不低于 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 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 贴息等有关政策。

6)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 会保险关系。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 同组织实施。从 2003 年开始,每年招募 1.8 万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 的乡镇从事为期 1-3 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 务工作。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哪些优惠政策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 核合格后 2 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志愿者在参加机关事业 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 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 2 年以上,服务期满后 3 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 7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志愿者需凭身份证、服务 证、服务鉴定表等证明材料向报考高校的研究生招生部门申请加分事宜。

3)服务期满 2 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均可享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有关优惠 政策,具体情况请以当地招考公告为准。

(三)三支一扶计划

1.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2006 年,中组部、原人事部等八部门下发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 发〔200616 号),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 2006 年开始连 续 5 年,每年招募 2 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服务期限一般为 2-3 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1 4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 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 号),决定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从 2011 年起,每年选拔 2 万名,五年内选拔 10 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 务。目前各省份的三支一扶都有自己的招募计划和要求,具体招募情况请留意当地的人社部 门的官方网站,广东省的官方网站为 http://www.szyf.org.cn 。招募时间一般在每年的 5 月份开始。

2.三支一扶计划新政策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在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竞争压力大的情 况下,三支一扶已经成为一项重要选择。三支一扶期满也可以作为事业单位还有公务员的跳 板,有专门为三支一扶提供的岗位。三支一扶期满后考编考公务员还可给予加分,有些省份 期满后可直接落编。在三支一扶期满后只要落实了接受单位的,接受单位所在地区还可给予 落户。

2)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 2 年以上,服务期满后 3 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 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1.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 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 号),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 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 3 年。

2.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 8 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 30 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 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有哪些?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 开、公平、自愿、择优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布 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集中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 教。

(五)大学生村官计划

1.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08 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 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 号),计划用五年时 间选聘 10 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 副书记等职务。从 2010 年开始,扩大选聘规模,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的 目标。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 2-3 年。

2.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哪些条件?选聘程序是什么?

选聘对象为 30 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 是应届毕业和毕业 1 2 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 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 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 等程序进行。

四、入伍政策篇

1.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 9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和基本身体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 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 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 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 160cm 以上,女性 158cm 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5。屈光不正,准分子 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 18 22 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 23 周岁,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 24 周岁。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 18 20 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 22 周岁。

4.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 兵网(网址为 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 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 记表》、《申请表》),交往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 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 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于 7 15 日前完成。

3)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应征入伍。

4)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 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 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 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 (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 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5)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7 30 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 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 审查合格的,9 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5.大学生征集工作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

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征集工作,高校由学生管理部门或学校 武装部门牵头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我校武装部咨询有关政策。

6.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 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7.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 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 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 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 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 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 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 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 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8.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国家资助的内容是什么?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 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 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 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 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9.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 号)、《财政 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教〔2013236 号)、《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 教[2015]462 号)文件规定: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 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 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 11 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 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4)从 2015 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 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 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10.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都可以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 部队参军的学生,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如何 计算?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 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 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 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 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 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 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进行计算。

12.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程序是什么?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 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 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 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 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 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 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 门。

13.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高校学生已获国家资助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 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及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 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 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 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 十日内,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 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

14.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和年限是多少?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 2020 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 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为两年。

1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在公务员招录方面。从 2019 年开始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拿出不限专 业条件值为 5%—10%的比例名额,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

4)在事业单位招聘方面。对符合条件报考事业单位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 成绩加五分。

5)在国有企业聘用方面。全省各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 业拿出不低于录(聘)用计划 5%的名额,招收同等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

6)优秀士兵专科生免试专升。从 2019 年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义务兵役退役的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或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即可专升本免试入读普通本科。以 2019 年为例,我省约有 200 名退役高职高专毕业生受益。

7)放宽退役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 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单列。2016 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9)考研可享受加分政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 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 研究生。

10)享受税收优惠。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在三年内每户每年按规定的标准依次抵 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1)享受创业贷款。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 2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吸纳 退役军人达到规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 4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 受贴息。

16.什么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

国家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政法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2008 年开始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 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 障和智力支持。在政法干警招录方面。按照国家规定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中,安排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的 20%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

17.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 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 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18.我校对鼓励大学生入伍有哪些政策?

1)学校参军入伍的学生参照《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的奖学金 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应届毕业生入伍参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标准奖励;在校生和新生 入伍参照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标准奖励,凭入伍通知书领取奖学金。

2)对服役期间在部队表现突出、完成任务好、立功受奖的参军入伍学生给予一次性 奖励:荣立一等功奖励 10000 元,荣立二等功奖励 6000 元,荣立三等功奖励 3000 元。 凭部队奖励证书或有效证明领取奖励金。

3)退役复学学生,除定向生、委培生外,按学校有关 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 和人数范围内,不受学院、专业门槛和成绩、学科限制,可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同时, 对其免修公共体育课、劳动课、军事技能课、军事理论课,直接获得学分。

五、考研政策篇

1.2020 届考研有什么新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206 号),明确扩大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招比例为 5%,但考研总数的增长,要求向理、工、农、医以及师范等门类倾斜,特别是在国家急需的 继承电路、人工智能、临床医学、生物制药、网络安全、先进制造等相关领域积极扩大招生规模。

2.我校对于考研学生有哪些鼓励措施?

我校制定了《岭南师范学院学生考研奖励办法(2019 年修订)》,对考取研究生的应届 毕业生(含海外读研学生),授予考研奖,设置考研奖金 800 /人。

六、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1.什么是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是具有国际性行为特征的组织,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 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经济目的,依据其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 的常设性机构。 国际组织可分为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也可分为区域性国际组织和全球性国际组 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有联合国、欧洲联盟、世界贸易组织等,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有国际 奥委会、国际红十字会等。

2.联合国的国际公务员有哪几种?哪些职位是面向高校毕业生的?

联合国的国际公务员主要分为三种:D 类、P 类和 G 类。D 代表的是 director,即高级 管理人员;P 代表 Professional,即专业人员;而 G 则是 General,即一般事务。 D 类属于领导类职务,部分是在联合国内部一级一级晋升上来的,另外一部分则来自各 国直接派遣,比如我国各部委派驻到联合国的工作人员。 G 类属于基础性岗位,大多是行政、秘书等辅助性雇员,一般从机构所在国当地招聘。 P 类是联合国的中坚力量,因此,对于想加入联合国的高校毕业生而言,最常规的方式, 是参加联合国的 YPP 考试(即青年专业人员考试)。

3.什么是联合国青年专业人员(YPP)考试?

联合国青年专业人员(YPP)考试是 2012 年联合国对原国家竞争考试(NCRE)改革后的 考试项目,是联合国招聘工作人员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协助联合国在华 举办。 青年专业人员考试的对象为初级业务官员(P1/P2 级),由联合国秘书处每年根据各会 员国占地域分配的理想员额幅度情况,邀请无代表性、代表性不足或即将变为代表性不足的 会员国参加考试。会员国同意参加后,其国民可通过联合国网站报名参加本年考试。 联合国将对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初步网上筛选,确定最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 一般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的测试组成。通过考试选拔的人员将进入联合国后备人员名单, 当出现职位空缺时,由联合国将从后备人员名单中选聘。

4.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提供哪些指导服务?

1)提供高校毕业生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为 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和参加志愿活动等需求,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

2)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结合国际组织人才需求,开展培养推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 实习任职工作,将国际组织基本情况、招聘要求、职业发展路径等内容,纳入大学生就业指 导教材和课程。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从全国优秀应届毕业生中选派实习生,前往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及国际电信联盟进行实习,为期 3-12 个月,并提供奖学金资助。详 见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5.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需要哪些能力?如何在校做好准备?

1)语言水平

联合国有六种官方工作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和汉语。其中英 语和法语最为重要,两者兼具的求职者进入国际组织有着天然的优势。联合国的很多机构在 招聘时都要求应聘者能够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除了要做到听说读写四会,更为重 要的是运用这些语言进行沟通交流,比如能够进行协商谈判,做口头报告,在公众面前演讲, 撰写相关报告或文件等。而且联合国要求员工必须能够与不同的对象进行交流,并做到有效、 清晰、简洁、准确可信、能阐释复杂的问题,同时要有吸引力,便于对方理解。 在大学时期,要注重外语能力的培养,努力熟练掌握听说读写的基本技能,也要多 锻炼使用外语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流的实际运用能力。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参加托福、雅思等在 国际上被广泛承认的语言水平考试,取得的成绩有助于申请国际组织的实习、志愿、正式工 作项目。

2)综合素质

国际组织对所聘公务员的要求,不单纯是技术性、专业性的,更重要的是在任何职场都 需要的沟通能力、管理能力,尤其强调国际组织、跨文化工作所需要的某些能力,例如伙伴 关系(partnership)、团队精神(team spirit)、协同配合(synergy)、互动(interaction)、 相互尊重与理解(mutual respect and understanding)等。在工作中,要有意识的培养有 效行为的能力,避免无效行为。 世界卫生组织有一个全球能力模版(Global Competency Model),反映了对国际公务员 各方面能力的总体要求,分为核心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三大类,共 13 项内容,很具 有参考价值。

七、签订用人单位其他事项

1.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 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保管?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 号)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流动人员档案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 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 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 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 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并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 (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 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 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 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管。

2015 1 1 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 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 务。

3.什么是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 代理服务:(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2)因私出国政审;(3)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 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5)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6) 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按照《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 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 托代理。

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确定委托代理项目。 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4.高校毕业生如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 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 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时, 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 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 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 什么是社会保险?我国建立了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 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 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 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 村社会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 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6.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

1)社会保险义务: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义务;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的义务;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2)社会保险权利:一是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二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 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 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 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7.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

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8.目前国家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的决定》(国发〔199844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258 号)规定,用人单位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是原则上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0%6%左右和 2%;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586 号)规定实 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有关费率确定按照国家相应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 费的费率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 号)规定执行,由统筹地 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 1%。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为本人工资的 8%2%1%

2)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 20%,其中 8%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 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地区可以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 立统筹基金的缴费水平确定。

3)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主要采取定额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9.高校毕业生如何处理劳动人事纠纷?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 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10.什么是服务外包和服务外包企业?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该 业务,从而使其专注于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 应变能力的目的的一种管理模式。

服务外包企业是指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八、湛江市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就业类补贴

1.申请自主创业社保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自主创业的毕业 5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 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 3 年。补贴对象 为用人单位。

2.如何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 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用人单位补贴。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 2 年。补贴对象为用人单位。

3.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向户籍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每月 按当地最低社保缴纳基数下限的个人缴纳额度的 2/3 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 长不超过 3 年。延后缴费人员不再进行补贴。对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 限可延长 1 年,申请期限至 2020 12 31 日。补贴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 校毕业生。

4.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的认定?

毕业 5 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 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按 19 每人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50%给予补贴,补贴给毕业生本人,累计最长不超过 3 年。 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

5.到基层就业补贴的标准?

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 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 人员除外),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按每人 5000 元给予高校 毕业生补贴。补贴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6.求职补贴的申请条件?标准是多少?

在湛江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 教育类)就读,于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1.属于 城乡困难家庭成员;2.属残疾人;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每人 3000 元给予补贴。补贴对 象为求职者。

7.就业见习补贴是给毕业生的吗?

对组织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各类用人单位,按每 人每月不高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对象为见习单位。

8.见习留用补贴是给毕业生的吗?

见习单位在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6 个月 以上的,每留用一名补贴 3000 元。补贴对象为见习单位。

9.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在湛江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湛江市劳动力职业技 能提升补贴目录中的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按湛江市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目录中的相应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每 200 元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为学生。

10.创业培训补贴如何申请?

创业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开班申请,经批准同意组织学员免费 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规 定的申请材料。补贴对象为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 (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

(二)创业支持类

1.那些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以下人员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 20 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10000 元:1.在校及 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2.领取毕业证 5 年内的出国(境) 留学回国人员;3.军转干部;4.复退军人;5.登记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 人员;7.返乡下乡创业人员;8.在乡镇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补贴对象为符 合条件的初创者。

2.创业租金补贴的条件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成功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租用经营场地的年租金大于或等于 4000 元的,按每年 4000 元给予租金补贴;不足 4000 元 的,按实际发生租金数额给予补贴:1.在校及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 院校学生;2.领取毕业证 5 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3.军转干部;4.复退军人;5.登 记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返乡下乡创业人员;8.在乡镇创办驿道 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初创者。

3.如何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 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 3 人(含 3 人) 以下的按每人 2000 元给予补贴;招用 3 人以上的每增加 1 人给予 3000 元补贴,总额最高不 超过 3 万元。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

4.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的标准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 30 万元(下简称个人贷款),合伙经营或 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 30 万元、贷款总额最高 300 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下简称捆 绑性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 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 3 年,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同期限贷款基 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 3 个百分点标准(即贷款基础利率+3%)内据实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按 贷款基础利率的 50%给予贴息,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 强、创业项目好且符合重点扶持对象或小微企业的借款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累计次数不得超过 3 次。不属于重点扶持对象的借款人,只能享受 1 次贴息。对展期、逾期 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

5.如何获得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每年通过举办大赛选拔项目资助、落地项目选拔资助或社会征集项目资助等途径,对我 市优秀创业项目给予 3-10 万元资助。具体产生途径、重点行业和评审标准等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和工作计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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