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维护学院和学校稳定。
2.工作原则
坚持以师生为本,控制事态发展,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师生工作,安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岭南师范学院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岭师综治[2014]5号)编制。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院的游行示威、静坐请愿、罢课罢餐、火警事故、凶杀、自杀、意外伤亡事件、泄毒、投毒案件、群体食物中毒事件、治安案件引发群体性冲突(打群架)事件、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学院成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各系部室负责人、办公室全体人员、学工办全体人员。
联络员: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1.学生引导教育:由学工办主任负责,成员为学工办全体人员。
主要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法制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团员、干部的作用,开展前期疏导等工作;协助做好事发现场学生的劝导疏散、思想教育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2.信息调研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主要负责做好相应的信息情况搜集,信息综合分析及预防事态发展,监控校园网信息,预防不良信息在网上散播。
3.应急处理:由党委书记、院长负责。成员为副书记、各系部室负责、办公室主任、学工办副主任。
主要负责了解事件现场情况,组织力量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思想教育和相关工作,维护校园稳定,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联系学校保卫处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4.医疗协救:由党委副书记负责。
主要负责引导医疗救护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及时开展现场救护工作。
5.涉外处理:由分管科研的副院长负责。
主要负责组织做好涉及外籍教师或留学生的劝导疏散、思想教育、中国法律宣传、联系国际交流处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预案启动实施由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小组决定。各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组长报告,组长在了解事态的同时,及时向学校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保密:要针对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4.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二)信息报送机制
紧急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小组成员应当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开展工作,配合学校完成信息报送和向公众或媒体公布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三)预防预警行动
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小组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在学校指导下,按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与学校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配合学校指挥及时处置情况。
2.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IV)应急响应。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IV)发生后,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学校,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学校。
(二)具体做法
1.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1)游行示威、静坐请愿、罢课罢餐等事件的处置
①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情况,发现苗头,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报告,配合学校开展相应的工作。
②一旦发生非法游行示威、静坐请愿、罢课罢餐等事件,要及时掌握原因,将有关情况向学校报告,并迅速组织力量控制事态,要立即监控学院各微信群和各类线上平台,及时封堵有关信息上网。
③根据学校安排,组长配合学校做好疏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针对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在学院范围内能做到当面解决的问题当面解决,当面不能解决的,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说法,对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学校请示报告。
④根据国家宪法和游行法允许,并经申请公安机关批准的游行,按学校要求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并按申请批准的规模、时间、路线和有关要求进行;领导小组要介入。
安排人员进入游行示威队伍,掌握重点人员情况,收集有关情况信息,及时向组长报告。
⑤做好善后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别有用心、有意制造混乱的人,及时上报学校。
⑥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2)治安案件引发群体性冲突(打群架)事件的处置
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冲突(打群架)事件要按逐级上报的原则。
①领导小组发现或接报后,立即上报保卫处领导,由保卫处领导向分管保卫工作的学校领导报告并视事态情况而确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告。
②领导小组组长迅速到达现场,与学校共同配合做好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配合学校保卫处阻拦冲突双方,分隔斗殴人员;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③如现场难以控制,冲突(斗殴)双方不听规劝,不顾阻拦,继续斗殴,为防止事态恶化造成更多的人员受伤,可向公安机关“110”报告,请求出警处置;将肇事者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④政治辅导员将有关肇事学生带到学校保卫处接受调查。
⑤配合保卫处做好事后展开调查和案件(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⑥配合学生处对有关肇事学生进行处理。
⑦将情况上报学校。
2.火警事故的处置
(1)领导小组接到火警事故报警后,组织疏散人员,上报保卫处领导,引导消防队员迅速赶赴火警现场。
(2)切断火警现场电源,建立安全“隔离带”。
(3)协助抢救伤员,疏散现场人员的同时,利用就近消防器材组织实施灭火工作,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保护现场并立即展开调查勘察取证,确定事故原因及性质,追究当事人责任。
3.凶杀、自杀、意外伤亡事件的处置
(1)接到(发现)凶杀、自杀、意外伤亡的报警,问清案件(事件)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保卫处领导,同时报学校门诊部和“120”急救中心,协助相关部门在不破坏现场的情况下抢救伤员。
(2)对现场进行初步的现场拍照,了解有关情况,辨认被害者(当事人)的身份。
(3)协助学校保卫处及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察、技术取证和询问目击者及有关人员,协助开展(侦察)调查工作。
(4)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5)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泄毒、投毒案件的处置
(1)在接到泄毒、投毒案件报告后,立即上报保卫处领导,上报校领导并上报公安机关。
(2)协助专业人员查明并截断毒源,抢救中毒人员,协助保卫处做好现场警戒和保护现场。
(3)疏散现场人员,建立安全警戒线,确保师生员工安全。
(4)协助公安机关、地方职能部门,及时对毒区进行鉴定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5)协助有关部门对案件展开调查,查明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5.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
(1)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立即上报保卫处领导,上报校领导,有关部门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学校相关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
(3)了解中毒人员本次食物中毒情况,便于有关部门判断造成中毒原因,查找可疑中毒食物源。
(4)协助保卫处保护中毒现场,对可疑中毒食物进行封存,并禁止对盛放食品器具进行清洗。对中毒人员的排泄物应保留,以供采样检验,查找中毒原因。
(5)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稳定和卫生饮食宣传工作,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后期处置
1.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突发事件现场,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
2.配合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将在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报请学校予以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正常,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需第一时间报警。及时向学校报告。
(二)物资保障
申请购置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交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性能完好。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八、附件
(一)相关电话
校内24小时值班电话:2473110、3183446;
急救、报警电话:120、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