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岭师团〔2025〕23号
关于成立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
为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强化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进一步巩固学校共青团基层基础建设,根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建设办法》《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将在全校各学生社团成立临时团支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条件
1. 团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学生社团应成立临时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应当按照性质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团支部。
2. 有团员7人以上的临时团支部,应当设立临时团支部委员会。学生社团的临时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设临时团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可结合实际和功能设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和实践委员等。
3. 支委成员须为共青团员(含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质,热爱党,热爱祖国。具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科学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学生社团解散后,临时团支部自然撤销,撤销前要向二级学院团委报备。
二、工作职责
1. 理论学习。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按照上级团组织的学习部署,明确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学生社团成员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组织学生社团骨干开展常态化理论学习。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6次集中理论学习。
2. 政治把关。对大型活动、民主决策和发展规划等重要事项,在依据学生社团章程进行决议前,通过团支部会议进行前置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政治要求、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学生社团章程。
3. 服务同学。关注本学生社团成员的困难和需求,帮助学生社团成员解决学业进步、就业发展、家庭困难、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问题,带动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社团成员社会化能力。
4. 开展活动。带领本支部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鼓励将学生社团特色融入活动,丰富支部成员学习和生活。
三、工作安排
1. 各学生社团向学院团委提出成立临时团支部的申请。
2. 经二级学院团委批复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临时团支部支委会,从学生社团的负责人、学生社团内部各项工作负责人中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并填写上交《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拟任临时团支部委员情况》(见附件)至二级学院团委。
3. 各二级学院团委将各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选举情况汇总报送至校团委秘书处学生社团管理部。
四、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建设,指导各学生社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临时团支部。
2. 各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严格按照《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相关规定选举产生临时团支部支委。
3. 各二级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将各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选举情况报送至校团委秘书处学生社团管理部。电子档压缩包于12月10日晚上22:00前发送至校团委秘书处学生社团管理部邮箱(xsstglbcw@163.com),纸质档情况表双面打印并于12月17日报送到鸿园四楼422-1办公室。
附件: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拟任临时团支部委员情况
联 系 人:童老师 0759-3183327
工作人员: 李欣霏19042702006
陈诗诗 14767912553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