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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动中心仓库物品借用申请表
2025-09-26 20:00 彭雅晴 编辑  岭南师范学院团委

大学生活动中心仓库物品借用申请表

交表日期:

申请单位


借用时间

       (星期 )

         

使用地点


归还时间

        (星期 )

          

活动名称


出席人数

领导


学生


物品用途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姓名


长短号


借用物品

名称

数量(单位)

书写与标记工具类

白板/白板笔


彩色马克笔


红色油性记号笔


0.5mm黑色/红色中性笔


橡皮擦


粘贴与固定工具类

订书机/订书钉


便利贴


别针


双面胶/透明胶


彩色/镀镍回形针


固体胶/胶水


办公耗材与印具类

白色/彩色复印纸


展示与辅助用品类

桌子/椅子


抽纸


小包纸(12/条)


剪刀


纸杯/胶杯


矿泉水


台牌


台灯


小风扇


喇叭


雨衣


文件夹/文件袋/文件盒


旗杆


水泵


草帽


医疗与护理类

药箱


花露水


藿香正气水


驱风油


创可贴


体温计


洗手液


其他







申请单位意见





(盖章)

综服部

意见


校团委

意见





(盖章)







[]

1.请于周二中午1200前交申请表至鸿园一楼校团委信箱。逾时则不受理本周的借用申请。

2.校团委会办公室干部将于当周周四前通知各申请负责人借用审批情况。

3.仅受理当周申请表。

4.表上填写的时间统一用24小时制。

5.申请表必须先让分管老师于“申请单位意见”栏目签字同意才可以上交;二级学院申请物资则另外需要在“综服部意见”栏目签字同意。

6.音响、麦克风、LED等设备器材不属于仓库物资,仓库物资以瓶装水、台牌、桌布、地毯、办公用具、旗杆、旗帜等为主。

7.若有疑问,请联系:

吴凯洁:18922519976  邓锦添:13662371055 梁钰滢:1501661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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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团委 Tel:0759-3183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