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团委桌椅借用申请表
交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
| 借用时间 | ____年 月 日(星期___ ) ____: — :____ |
活动地点 |
| 使用时间 | ____年 月 日(星期___) ____: — :____ |
活动名称 |
| 归还时间 | ____年 月 日(星期____) ____: — :____ |
出席人数 | 领导 |
| 负责人 联系方式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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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
| 长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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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借桌椅 (数量) | 桌子 |
| 申请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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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综服部意见: | 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
1. 星期一至星期四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团委领导-李仁煜老师申请)。
2. 二级学院活动的负责人填好表后需交由各学院综合服务部审查,并由综合服务部干部于每周二中午12:00前统一交到鸿园一楼校团委信箱,逾时则不受理本周的借用申请;各社团需经由校社团联合会代为申请。
3. 仅受理当周的申请表。
4. 校团委会办公室干部将于当周周四前通知各申请负责人借用审批情况。
5. 申请表必须先让分管老师于“申请单位意见”栏目签字同意才可以上交;二级学院申请物资则另外需要在“综服部意见”栏目签字同意,二级学院借用地点只能是鸿园四楼。
6. “使用时间”为桌椅的使用时间,请按具体情况如实填写。分时段使用则写最后一次使用时间。
7. 若有疑问,请联系:
吴凯洁:18922519976 邓锦添:13662371055 梁钰滢:15016618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