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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鸿园-411)借用申请表
2022-11-07 21:57 蓝粤 编辑  岭南师范学院共青团

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鸿园-411)借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


借用时间

    (星期  )

___:__—__:__

归还时间

    日(星期  

__:__—__:__

活动名称


活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短号):

需借器材

(数量)


申请单位意见



(盖章)

   

二级学院

综服部意见


校团委意见



(盖章)

   

经手人

姓名:

电话:

[注]:1、二级学院活动的负责人填好后需交到各学院综合服务部审查,并由综合服务部干部于每周二中午12:00之前统一交到鸿园一楼校团委信箱,逾时则不受理本周的借用申请;各社团需经由社团联合会代为申请。

2、借用批复情况在当周周四前由校团委管理部干部负责通知各活动申请负责人

3、时间统一填写24小时制

4、活动负责人统一为秘书团、主席团、正职负责人级或副职负责人级干部。

5、联系电话:彭嘉盈 19820506407

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鸿园-411)借用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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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团委 Tel:0759-3183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