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机构使用学院会议室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3-06-20 点击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机构使用学院会议室管理规定

为合理规范使学院会议室,现对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机构使用学院会议室作如下规定:

一、会议室使用申请流程

1.借用机构必须认真填写好申请审批表(到学工办盒子处领取)并给分管老师签名确认;

2. 老师签名批准后到学工办助理处进行登记,登记时留下借用人的联系方式;审批表交给学工办助理保管;

3. 若借用时间段与前一时间段连续,登记时可以记住本机构借用时间前一个机构借用人的联系方式,直接交接学工办钥匙和会议室钥匙;

4.借用会议室应提前联系学生事务中心主任领取钥匙,用完应及时归还。

二、会议室使用注意事项

1.会议室原则上不能用于开班会,特殊情况应向辅导员提出申请;

2.如借用的机构没有及时归还会议室钥匙,学生事务中心干部可联系借用人要求归还会议室钥匙;

3. 借用会议室的机构要保障会议室规范使用,离开时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桌椅恢复原状,否则该借用人所在的部门,从借用日算起,一个月内不得借用会议室。情节严重者,该部门本学期都不能再次借用会议室。


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正式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事务管理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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