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党建中心规章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6-20 点击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党建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是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学生党建中心是高校基层党委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 学生党建中心的工作宗旨是服务、组织、协调、指导各学生党支部,加强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着力提高学生党员整体素质,支持、参与学院党委各项工作,促进学院党委事业发展。

第三条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党建中心积极配合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推动高校基层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基层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党建中心组织机构分别由主任团、组织部、活动部、纪检部、信息部组成,岗位职数设立具体为:中心主任1名,中心副主任2名,各部门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学生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设立)。

第五条 学生党建中心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年,通过竞聘可连任。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六条 主任团工作职责具体有:

(一)团队建设,组织开展党建干部招新工作;

(二)把握全局,统一协调四大部门之间各项工作进度;

(三)思考创新,着力创建文传党建特色品牌活动;

(四)协调换届,配合学院党委组织划分学生党支部;

(五)注重培训,协调学院不同层次的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六)统筹团建,开展党建干部主题素质拓展与队伍建设;

(七)联络院校,做好学院党建与学校党建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八)资料归档,做好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资料的定期归档、整理和保存工作;

(九)配合考核,做好学院党委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组织考核工作;

(十)承上启下,承接学院、学校党建工作与做好下一届干部选拔工作。

第七条 组织部工作职责具体有:

(一)负责发展党员各个阶段的组织工作;

(二)指导党员填写党员发展各个阶段党籍填写的工作;

(三)负责党籍材料收集与管理工作;

(四)做好每个月的党员发展更新表更新工作;

(五)定期开展党员党籍规范性检查工作;

(六)做好党籍材料的公示、备案、报送工作;

(七)协助各支部开展入党申请谈话及收集、检查入党申请谈话会议记录表;

(八)强化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对接、工作沟通与协调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活动部工作职责具体有:

(一)负责统筹、策划和组织分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党员的培训培训;

(二)协助学院党委开展学院党委换届、学院纪委换届、学院党支部换届的相关工作;

(三)积极配合学院党委开展各项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主动配合学院党委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通知安排、会议指导、活动质量评分、记录本检查和新闻稿统稿、会议记录存档工作;

(五)认真配合学院党委强化黑板报等传统宣传阵地建设;

(六)承办学生党建素质拓展活动以及与其他机构、学院开展的共建活动;

(七)协助学院党委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品牌活动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与会场协调管理工作;

(八)强化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对接、工作沟通与协调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纪检部工作职责具体有:

(一)运营微信公众号平台《闪闪红星plus》,负责党建及党的思想动态的宣传,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党建的宣传力度;

(二)管理文传党建易班账号,发布与党建以及与党相关的动态;

(三)实行学生党员量化考核实施方案。每月定期下发量化考核工作开展通知,定期收集并审核各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表,将成绩将作为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评优的主要依据;

(四)进行党支部月报表填写及评分工作。每月定期下发月报表填写及评分工作开展通知,定期收集各支部的月报表整理并组织各支部的组织委员进行评分,最后由党建纪检部干部汇总每月学生党支部月报表的得分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五)实施党建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含学院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党务工作者等评优评先工作);

(六)协助开展微党课、党建征文等活动的组织开展、评选与颁奖工作;

(七)强化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对接、工作沟通与协调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信息部工作职责具体有:

(一)录入各发展类型人员的信息。包括入党申请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录入工作。

(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包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新入职教工组织关系的转入和专插本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

(三)党组织信息维护。包括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和三会一课的录入。

(四)报表直统。确保党务信息系统的入党申请人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的人数和实际情况的人数一致。

(五)收集党费。每个季度收集一次,必须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不能存在缺漏现象。同时也要做到公开透明,保存好相关文件和缴纳凭证。

(六)强化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对接、工作沟通与协调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党建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文学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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