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弘雷传媒中心章程

作者: 时间:2023-06-20 点击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弘雷传媒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弘雷传媒中心性质:弘雷传媒中心,是在文学与传媒学院指导下开展学院各项宣传工作的学生机构。

第二条 弘雷传媒中心宗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传达学校及学院有关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以“规范有序,团结高效”为学生工作基本管理目标,面向广大学生,发扬媒体特色。

第三条 弘雷传媒中心关注学生生活和舆论焦点,有效完成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为其他学生机构提供照片、视频、板报、海报及美工等宣传素材,运营和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是弘雷传媒中心的主体任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主席团

第四条 主席团直接对弘雷传媒中心负责,需对接学校学院、统筹管理机构总体工作、指导机构未来发展方向、处理突发事件。

(一)主持弘雷传媒中心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学院宣传工作

(二)负责制定弘雷传媒中心宣传思想工作并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各项任务的完成,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主持召开弘雷传媒中心部务会、检查、总结、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负责弘雷传媒中心内部工作和制度建设。

第二节 新闻部

第五条 新闻部负责为学院各项活动及会议撰写新闻报道,开展优秀学生校友专访,管理学院官方网站新闻版块,向广大学生传递学院最新消息,展现学院风采。

(一)参加学院各项活动,进行实时的新闻采写,编辑新闻稿件。

(二)负责学院优秀校友、优秀学生的专访工作,宣传典型,传播正能量。

第三节 摄影部

第六条 摄影部负责提供学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报道照片。

(一)参加学院机构的各项活动,进行现场照片拍摄,整理保存新闻报道照片。

(二)管理学院历年新闻报道照片。

第四节 网络部

第七条 网络部负责提供学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视频录像及后期剪辑。

(一)承担学院各项活动以及会议的影像录制、影像剪辑以及保存工作。

(二)负责管理学院历年影像资料工作。

第五节 新媒体部

第八条 新媒体部负责运营与管理弘雷传媒中心微信公众号,并以公众号为平台,以新闻、摄影、网络三个部门提供的宣传材料编辑推文报道。

(一)运营管理弘雷传媒中心微信公众号,编辑推文。

(二)运营管理学院新闻网站门户。

(三)策划推送弘雷传媒中心专属栏目。

第六节 美工部

第九条 美工部负责提供学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黑板版头、电子与立板海报、美工饰品与物资调动。

(一)承担学院举办的活动和会议的版头设计以及绘画。

(三)负责学院立板海报、美工饰品与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三)学院宣传黑板报的日常绘制和管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由文学与传媒学院弘雷传媒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