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就业服务中心章程

作者: 时间:2023-06-20 点击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就业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就业服务中心性质 文学与传媒学院院就业服务中心是在学院领导下,指导和服务大学生开展职业规划、就业创业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 就业服务中心宗旨 “想毕业生之所想,急毕业生之所急”是文传院就业服务中心一贯坚持的口号;“服务广大同学,提升就业竞争力”是文传院就业服务中心始终坚守的宗旨。

第三条 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指导大学生制定可行的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教育系列活动,开展日常就业咨询,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及其他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为文学与传媒学院和学校的就业工作提供积极帮助和支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主任团

第四条 主任团 三名主任分别对应管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各部门的工作,对接指导老师做好学院的就业服务工作。

第二节 管理部

第五条 管理部 管理部作为就业服务中心下属的一个重要部门,收集、整理审核发毕业生就业相关资料,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信息库,确保我院就业工作有序运行。

(一) 严格保密有关毕业生隐私

(二) 要求部门成员细致认真、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优秀的文字整理技能,并熟悉就业率上报工作。


第三节 信息部

第六条 信息部 信息部作为就业服务中心的宣传部门,专门负责制作就业推文、简报、发布招聘信息等。

(一)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就业政策、发布信息,提供就业指导服务等,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为毕业生提供匹配度高的就业信息,如语文教师,新闻类,编辑、文员要找有关应届生(不要求工作经验)。

第四节 指导部

第七条 指导部 指导部作为就业服务中心的组织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活动、会议,制作月报表等。协助老师做好就业创业教育、就业咨询、就业技能训练等服务工作。组织大校大学生参加就业实践活动,协助招生与就业处组织就业招聘会,做来企业宣讲会的服务工作

第五节 工作要求

(一)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责任心强,要有“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工作态度。

(二)讲究工作方法,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三) 不得无理由缺席部门或者机构会议,无理由缺席一次给予告诫,二次警告以及在部门通报,三次需写检讨书以及留职察看

(四)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并按时上交,做好工作交接。 要严格按照部门安排表轮值,每月按时做好月报表上交。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章程由文学与传媒学院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