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勤工助学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勤工助学中心性质 文学与传媒学院勤工助学中心是在学院指导下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的机构。
第二条 勤工助学中心宗旨 竭力助人,倾心育人。
第三条 勤工助学中心主要职责 着力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将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理事团
第四条 理事团作为中心枢纽部门,主要负责协调、监督各个部门的运转,统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体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中心业务的统计与汇总,协助做好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工作,完善各部门的规章制度,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一)积极配合学校学贷开展相关工作;
(二)统筹、规划勤工助学中心全面事务;
(三)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反映各方面情况;
第二节 市场部
第五条 市场部主要负责学院的相关资助工作。
(一)主要负责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统计建档立卡户等工作;
(二)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三节 贷款部
第六条 贷款部主要负责对接学校勤工中心自强社,全面负责学院的助贷工作。
(一)组织开展贷款相关工作;
(二)负责生源地和校园地贷款学生的催本催息工作;
(三)开展学院的诚信教育活动;
第四节 基金会
第七条 基金会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资助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医保等相关工作。
(一)负责学生的资助工作,开展学生引航和感恩教育活动;
(二)协助门诊做好医保工作,收集医保信息、上交医保费用到财务处及下发医保本。
(三)弘文爱心基金的相关工作,宣传、收集申请表、收集金额以及整理信息;
第五节 纪宣部
第八条 纪宣部是文学与传媒学院勤工助学中心的宣传窗口,对外展现出当代大学生自强自立、积极向上、诚实守信的良好精神风貌。
(一)每月收集副班手册,进行副班意见反馈和给副班评分。
(二)负责文传勤工专栏:一期一会、朗朗书声
(三)负责机构内部推文以及与勤工助学相关的推文;
第六节 义工服务队
第九条 义工服务队旨在通过组织系列的义工服务活动,加强大学生感恩教育。
(一)围绕感恩教育,为本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义工,展开一系列无偿活动;
(二)负责校内三大常规活动:公寓打扫活动、图书馆活动、花圃活动;校外的开展敬老爱老活动等;
(三)开展感恩月活动,承办感恩演讲活动分赛区的活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由文学与传媒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