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事务中心章程

作者: 时间:2023-06-20 点击数: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事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事务中心的性质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事务中心,简称“学事中心“,是岭南师范学院的院级组织,接受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学生事务中心的宗旨 为学生办事提供便利,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三条 学生事务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世纪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为同学服务,回应本院学生的需求,担任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助理,完成学生请销假、文件传送、学院会议室的借还等工作。

(三)收集与整理本院学生的通讯录、签领并下发学费单,撰写学院月报表。

(四)负责学院学生的综合测评系列工作,组织校级奖学金评审。

(五)管理本院全日制住宿的学生,定期做好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宿舍内务情况,帮助本院学生营造一个舒适安全卫生的良好生活环境。

(六)负责学生证与火车优惠卡的办理、发放、补办、注销等工作。

(七)组织学院留学生助理班主任的选拔,做好学院“国际交流”学生的资料的审核与上传。

(八)协助学院做好校友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 主任团

第四条 主任团主要负责协调、监督各个部门的运转,统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体负责和监督学事中心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策划各项活动,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汇报给主管老师;主持召开学事中心工作会议,做好总结与反思。

协助老师对接协调学院其他机构的工作。

第二节 秘书部

第五条 秘书部主要负责学事中心内部的协调、沟通、管理、建设和对接基层班级的管理、建设的重要工作。

(一)负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校奖学金签领工作、校奖学金证书的制作与下发;

(二)为同学办理及补办学生证和火车优惠卡;

(三)收集和整理各大机构工作月报表、学费单的签领;

(四)整理学院学生及汇总学生机构的通讯录。

第三节 宿管部

第六条 宿管部以创建“健康,卫生,舒适,文明”的宿舍环境为目标,帮助本院学生营造一个舒适安全卫生的良好生活环境。

(一)节假日前做好《文学与传媒学院周末与节假日外出信息登记表》;

(二)做好宿舍管理:报寝制度、夜不归宿工作、违规名单整理、走访宿舍、检查宿舍内务、文明宿舍评比;寒暑假留宿工作及毕业生离宿等

(三)报销工作、物资管理工作流程、湛叶文具物资联系采购工作

第四节 外联部

第八条 外联部主要负责做好学院对外交流的服务工作、校友服务工作。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章程由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