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办法
第一条 评比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激发心理委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学院举行“优秀心理委员”评比。在不断增强学生心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氛围同时,发挥优秀心理委员为同学服务的意识,为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排查与上报提供模范作用。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思想好。心理委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友爱,热爱集体,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心理知识地学习活动中,学校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工作会议、心理委员团体辅导等各种活动以及各种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与班级成员间关系好,没有产生肢体和语言冲突,乐观积极心态对待生活,班级内的宿舍联络员体系建设成绩显著;班级成员能受心理委员影响自觉参与到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工作好。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积极参加心理委员培训会议,按时按质完成校、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无拖拉、推卸责任的现象;心理委员努力上进、成绩优良,无补考和挂科现象;能积极带领全班学生开展有心理健康特色的主题班会,并在班会中起到带领作用;能熟练地开展心理委员日常工作;以身作则、积极乐观,能主动自觉地推送心理方面知识给同学,乐于为班级同学排忧解难。
(三)成绩好。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有获得过学校奖学金;上课出勤率高没有缺课早退;各科考试及格率达95%以上;有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心理活动比赛获奖证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自觉运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
第三条 评审小组:
文学与传媒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心悦驿站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筹备。心悦驿站召开优秀心理委员评比筹备会议,向各级各班心理委员说明活动评选条件等相关要求。
(二)申报。各级各班心理委员按照有关规定条件,将参评申报书及书面材料上交至心悦驿站的邮箱:together_20@163.com。
(三)遴选。评审小组结合各级各班心理委员的日常表现,对申报参评优秀心理委员的事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遴选。
(四)评比。根据各级各班心理委员上交的参评申报书、书面材料以及平时表现进行评比。评审小组在查看各心理委员上交的材料的同时进行评分。最终评选出获得“优秀心理委员”的心委。
(五)公示。最终的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宣传栏公示三天。
第五条 活动形式:
优秀心理委员评比活动分为两部分:个人所上交的书面材料评比和各心理委员日常平时表现评比。其中,总成绩满分100分,书面材料占40%,平时表现占60%。
第六条 相关要求:
各心理委员上报的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个人荣誉,并对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相关处分。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文学与传媒学院学工办所有。
文学与传媒学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