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岭南师范学院综合目标效能考核及奖励办法》主体文件在今年4月份已经“双代会”原则上审议通过,学校综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组织各相关牵头单位分别制定各模块考核指标体系,并已按规定程序分别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汇总的《实施办法》和《各考核指标体系》(草案)再次面向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公开征求意见。请在2017年12月12日前将反馈意见统一报送学校综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反馈意见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3183593@126.com)。
为了做好2017年综合目标效能考核及奖励工作,请各二级单位暂按《岭南师范学院综合目标效能考核及实施办法》及附件中的《各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正式考核时以最终发文为准)做好准备工作(含自评报告及对应各指标体系的相关支撑或佐证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制定二级考核及分配方案。按《实施办法》要求对照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制定本单位内部二级考核及分配细则,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学校综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备案。
二、做好自评工作。各单位于2017年12月15日前按照各考核小组的要求做好备考及自评工作。
三、完成考核及效能奖的核发工作。拟定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2017年12月30日前将效能奖核发到个人(具体以文件颁发后的正式通知为准)。
学校综合目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