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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    作者:   发表时间:2012-07-05   编辑:admin   点击:
 
关于开展第七届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171    发布日期:2012年7月5日 10:45:00

校内各单位:
    为及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鼓励广大教师从事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湛江师范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湛师[2007]144号),学校决定开展第七届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内容和范围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成果。具体是:
    1.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2.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3.改革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积极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方面的成果。
    4.推进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的成果。
    5.推动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方面的成果。
    6.加强人才培养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成果。
    7.其它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成果。
    奖励的重点是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学成果。 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将优先予以考虑。
    二、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基本要求
    1.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一般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教学成果要注重实用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要空泛。要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较明显的应用推广效果。
    3.成果完成者必须是学校的正式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必须是在职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
    4.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同时每个人(以教学成果主持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项,主持人之外的其他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个项目。
    5.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最近3年内完成的成果。
    6.个人申报的成果,成果申报者必须在我校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且每年年度考核结果 “称职”以上。   
    三、申报材料
    每个教学单位(含教育研究院)限报3项,并要求排序。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个汉字)一式五份。
    2)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论文(要求是在报刊上发表的)一式五份。
    3)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4)《湛江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五份)和支撑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1)申报成果的所有材料统一按A4纸规格整理,竖装,双面印刷;
    2)《申报书》中涉及的支撑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以便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申报书》一致,但不要和《申报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3)总结、论文等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成果的材料),并在每个纸袋正面贴上《湛江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的首页。
    五、评选程序   
    1.成果申报者填写《湛江师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经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向教务处申报,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和相关材料复印件。
    2.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
    3.教务处聘请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报学校主管教学校长审查批准,正式公布。   
    5.从获得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六、时间安排   
    1.各单位8月31日上午11:30前将申报书、总结(各一式五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相关支撑材料集中交我处教学研究科,并提供学院(部)纸质的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jyk_f@yahoo.cn 。(温馨提示:因马上进行评审,逾期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2.9月1日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9月初公布评审结果。
    3.9月10日教师节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是为了表彰和奖励我校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水平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激励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努力搞好本职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准备。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要积极发动、精心组织、搞好协调,确保评奖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具体由我处教学研究科负责处理。联系电话:3183042,联系人:冯老师、谭老师。
   

    附件:1.湛江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2.
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doc 
          3.
湛江师范学院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