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本学年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在我校连续工作至少3年,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且受聘教授职务;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2009-2011)面向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年。
2.“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获奖人数严格控制在5%以内。
3.其他条件依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审指标体系(本科)》(附件1)及《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与奖励方案(试行)》执行。
二、评选方法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部)参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审指标体系(本科)》(附件1)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各学院、有关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学校组织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奖,择优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1.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周五)11:30,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要求:填写《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同时准备相关实证材料(参照附件3)一套以备评审时使用。推荐表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并双面打印五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与实证材料一并交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推荐表的电子稿发至:jyk_f@yahoo.cn。(温馨提示:因马上进行评审,逾期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教师潜心从事一线教学、促进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其它未明事项,请致电教研科:3183042,联系人:冯老师、谭老师。
附件:1.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doc
2.
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3.
教学名师奖佐证材料清单.doc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