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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日制本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廖娟花   发表时间:2019-03-03   编辑:外国语学院   点击:

教务201917

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广东省高教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粤高教函2019〕6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学生(包括休学、保留学籍以及外出实习的学生,不包括外国留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认真核准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等),确保数据信息和学生真实信息对应一致,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

三、数据补录方式

(一)在校生通过校内网,使用PC端或手机端登陆以下网址:http://202.192.128.225/default2.aspx ,进入岭南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信息采集端,核准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同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任务

(一)3月5日前,所有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数据核对和补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3月7日17:00前,各二级学院教务员务必把纸质版学生签名确认汇总表(负责教学的学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届时学校将信息汇总上报。

(三)在籍不在校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个税改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

(二)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做好通知工作,确保学生及时了解通知要求,做好信息确认与补录工作。

(三)本次确认及补录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务必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避免信息泄露或漏报、错报。

六、联系人

陈老师、李老师(紫荆楼401-1);电话:0759-3183770。      

 

 

附件:

1. 学生补录信息操作说明

2.《学生补录信息签名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2日

 

附件【附件2:学生补录信息签名汇总表.xls】已下载52
附件【附件1:学生补录信息操作说明.docx】已下载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