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48号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教学任务,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岭师教务〔2016〕74 号),现就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确保学生毕业论文研究内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二、要加强过程指导与检查,指导教师要定期辅导答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
三、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四、要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坚决防止“陕西一学生回校交论文后服毒自尽”类似事件的发生。
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利用好毕业论文(设计)这一教学环节,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杜绝学术造假。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指导、答辩、归档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并在答辩环节接受学校督导委员会的现场检查。
教务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