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95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为引导广大教师聚焦教学改革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和实践,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教改项目,必须在题目和内容中包含“研究和改革实践”两方面内容,纯属研究类项目不予立项。
(二)具体要求
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
综合类教改项目与一般类教改项目均为教改建设项目,两者仅在研究内容和方向上有所差别。
1.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2)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顺应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的新形势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的普遍性问题。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2.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项目研究和建设(详见附件1)。
3.负责人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4.同一单位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请各单位负责人推荐时审核;主持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校内结题的教师,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根据粤教高函〔2018〕79号、〔2019〕74号文件要求,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暂缓通过”、“延期”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
二、申报与推荐数量
由于实行限额推荐,2019年度我校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为13项。学校将在2019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2016-2018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择优推荐13个项目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各单位可在2016-2018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择优推荐不超过2项申报2019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019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直接填写校级《申请书》,待获得推荐资格后再填写省级《申请书》。
三、材料报送
1.《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 )一式5份;
2.《2019年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一式1份。
3.《支撑材料》1套,请装订成册。
四、时间安排
2019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报送不予接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yanke66@126.com。
六、省级系统填报
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须于2019年10月8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0.78.198.104/)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按网站公告执行。
联系人:翟老师,电话:318304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 2019年省综合类高等教育教改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4.2019年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