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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廖娟花   发表时间:2019-07-16   编辑:外国语学院   点击:

教务〔201995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引导广大教师聚焦教学改革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和实践,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教改项目,必须在题目和内容中包含“研究和改革实践”两方面内容,纯属研究类项目不予立项。

(二)具体要求

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

综合类教改项目与一般类教改项目均为教改建设项目,两者仅在研究内容和方向上有所差别。

1.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2)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顺应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的新形势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的普遍性问题。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2.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项目研究和建设(详见附件1)。

3.负责人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9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4.同一单位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请各单位负责人推荐时审核;主持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校内结题的教师,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根据粤教高函2018〕79201974号文件要求,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暂缓通过”“延期”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

二、申报与推荐数量

由于实行限额推荐,2019年度我校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为13项。学校将在2019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2016-2018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择优推荐13个项目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各单位可在2016-2018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择优推荐不超过2项申报2019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019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直接填写校级《申请书》,待获得推荐资格后再填写省级《申请书》。

三、材料报送

1.《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 )一式5份

2.《2019年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一式1份。

3.《支撑材料》1套,请装订成册。

四、时间安排

20199月4日(星期)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报送不予接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yanke66@126.com。

六、省级系统填报

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须于201910月8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0.78.198.104/)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按网站公告执行。

联系人:翟老师,电话:318304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 2019年省综合类高等教育教改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4.2019年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9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