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第52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该于每年3月底向审批机构提交办学报告”。根据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文件,教育部每年3月初开通年度报告填报系统,并规定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须每年进行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信息年度报告。我校与爱尔兰高威-梅努斯理工学院合办的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属于此列。
现根据教育部要求对年度报告中的“自评报告”内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21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年报公示链接为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62736,公示期间接受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方的异议和声誉评价,如有异议,请与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电话:0759-3183217)。
岭南师范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