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团员组织
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一、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转至广东省内的情况)
说明: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学生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有其他情况可以直接联系组织部干部。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
1、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团组织;
2、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3、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二)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
1、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通知》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生常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2、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常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生源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说明:自2019年起,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如需将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或原籍地,应由团员本人发起转接流程或由团支部发起经团员本人确认后,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生源地(原籍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
1、原则上应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
二、跨省跨系统转接组织关系的有关安排
(一)团员如需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团组织,或转接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等组织,或转入军事(武警)院校学习或工作的,需在“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转接到“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后,由学校团委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毕业生团员在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2、团员个人申请后,请团支书及时在后台进行审批,并告知团委组织干部,由学院团组织在后台审批。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位团支部督促本班团员现在着手在“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团组织关系转出,并在6月17日前,各毕业班团支部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80%;9月1日,各学院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应转尽。
2、各班团支部要协同各班就业委员,根据就业委员统计的各班就业信息指导指引支部团员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附
一、 转出团组织关系步骤示例图:
拿出你的手机,伸出你的手指
只分三步:
①在本号菜单栏点击“团员报到”——“组织关系转接”
②选择你要转入的团支部
③如实正确填写将去往的学习/工作单位(如果写错了写漏了会被退回来,将浪费很多时间)
m选择“转出原因”后,点击提交。完事!
二、5种毕业情况,对号入座so easy
1.如果你已确认好毕业后在省内的工作单位--申请转至该工作单位团组织。如果你的工作单位还没建立团组织,请搜索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名称,转入相应社区(村)团支部,或街道(乡镇)“流动团员团支部”。

2.如果你既无升学计划也未落实工作单位--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村(社区)团支部。

3.如果你毕业后打算在省内学校继续读书--确认好学校和班级后,申请转至所在的班级团支部

4.如果你自主创业--申请转至创业项目所在地的村(社区)团支部;特殊情况下,转至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5.如果你毕业后要“飞出大广东”,或是去到有关特殊单位——申请转至“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的团组织”,并准确填写团员去向;其余转接手续按照线下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处理。

附件1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