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评〔2025〕25号
各相关学院、教师: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我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根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原则,现就本学期二级学院领导和教师同行评价课堂教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课时要求
依据《岭南师范学院听课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岭师教发评〔2022〕180号),特明确以下听课课时标准:
1.教学单位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其中分管教学副院长对于本单位或者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的外聘、港澳台或外籍教师课程,本单位承担的全校公共基础课或公选课每学期听课分别不少于1课时。
2.教学单位系部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系部室主任为同一人时,每学期听课课时不少于4课时。
3.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每学期对于所在单位教师的课堂教学听课不少于4课时,其中新进专任教师听课课时,按《岭南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岭师教务〔2017〕273号)执行。
二、听课组织与实施
1.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听课,以教学观摩、分组听课等方式,由教学单位领导带队,系部室主任和专任教师参与集中听课,每次集中听课课时不得少于4课时。集中听课前,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任课教师、授课班级等)需提前向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报备。集中听课完成后,形成专项听课报告并向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报备。
2.听课人员应重点关注: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关;教师课堂教学立德树人落实情况;课程思政在课堂中的有效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体现;课堂师生深度互动交流的有效实现;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标准对课堂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的有效体现;师生对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教学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三、听课指引
1.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岭师人事〔2022〕110号)、《岭南师范学院教学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岭师人事〔2021〕114号),为进一步推动《岭南师范学院教育数字化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利用数字技术,改革教育评价方式,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要求各二级学院领导和教师同行全面使用麦可思教学管理平台进行课堂教学评价(详细操作见附件1和附件2),并如实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由教发评中心提供模板,各二级学院管理员发布使用)。
2.二级学院领导干部及教师同行的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将作为学院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教师教学绩效考核、教师职称晋升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各二级学院在确保课堂教学评价覆盖率的同时,还应注重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确保数据准确。
3.二级学院领导及教师同行的课堂教学评价表等,均由所在单位保存并归档。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填写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及教师同行课堂教学评价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榕楼306教学督导科,电子版发送至jkzx032@163.com。联系人:郭老师,地点:榕楼306室,电话:3174842。
附件:1.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督导领导评价操作手册
2.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同行评价指导手册
3.xxx学院领导干部、教师同行课堂教学评价汇总表
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