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6〕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团队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县中头雁教师高校理论导师选派工作,请校内各单位推荐一批优秀的高校专家担任工作室理论导师(可参考附件1-2中头雁教师的地域分布及任教学科信息推荐)。
一、理论导师的条件
原则上为具有教育硕士点的高校相关学科专家、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指导中小学教师成长的经验等。每位理论导师可指导工作室不超过3个。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6年3月13日上午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将《理论导师推荐表》可编辑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fxl3177786@163.com(为岭师非学历的拼音首字母)。文件命名为“理论导师推荐+单位名称”。
3.联系方式:吴老师,3177785。
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