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24〕53号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了做好2024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工作,学校绩效考核与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各相应考核工作小组分别对各二级单位组织开展考核,现就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奖励政策依据
考核办法按《岭南师范学院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岭师人事〔2024〕83号)执行;
奖励办法按《岭南师范学院绩效工资核定与分配办法(2020年修订)》(岭师人事〔2020〕180号)执行。
二、考核奖励范围
校内教学、科研、教辅、党政群团单位及其所属的在职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和编外A岗人员。
三、组织机构
2024年度各二级单位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绩效考核与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分设党政群团部门和教辅单位、教学单位、科研机构三个考核工作小组,分别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和科研处作为三个考核小组的牵头组织单位,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其中,党建绩效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制定具体考核工作方案,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配合完成。
被考核对象即被考核单位详见附件1;考核主体相应的牵头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详见附件2。
四、考核时限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五、考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12月18日前,被考核对象登录“一表通”考核平台按要求进行线上填报考核数据和提交考核材料。
1.专项工作任务。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协办单位汇总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办与协办单位分别通过“一表通”线上填报,必要时上传支撑佐证材料。
2.自设发展目标。党政群团、教辅单位和教学单位登录“一表通”考核平台线上填报和提交自设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必要时上传支撑佐证材料。
3.根据考核指标要求提交的其它各类考核数据。各单位登录“一表通”考核平台查阅“待填写表单”,按要求填报和提交材料。
(二)12月14日至12月21日,开展业务满意度调查。师生可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在网上办事大厅中点击本人的“待办任务”或以单点登录的方式进入“一表通”进行业务满意度调查。手机可进入企业微信后在工作台中点击“一表通”或在网上办事大厅消息中心中点击链接进入。
1.党政群团部门和教辅单位满意度调查
全体在职事业编制和编外A岗人员可对党政群团部门和教辅单位进行业务满意度评价。
2.教学单位学生满意度调查
被考核单位严格按下表批次在指定时间内安排组织本单位学生登录考核系统完成学生满意度调查。
(三)12月25日前,考核主体单位负责组织和参与开展考核评分工作,并登录“一表通”考核平台线上完成考核数据材料的审核和考核得分的填写工作。
1.党建绩效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统一部署,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工作方案(详见附件3),并组织实施考核,各二级党委配合完成。
2.各考核工作小组相应牵头单位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负责制定党政群团和教辅单位、教学单位、科研单位三个小组的具体考核工作方案(分别见附件4、5、6),并组织考核对象单位和相关考核主体单位分别填报和审核考核数据。
3.各考核主体单位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按归口管理权限,通过“一表通”考核平台线上完成考核数据材料的审核和计分填写工作。
(四)12月29日前,各考核工作小组牵头单位汇总审核,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汇总和汇算考核结果。
(五)2025年1月3日前,学校绩效考核与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结果。
(六)2025年1月8日前,公示。
(七)2025年1月10日前,校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核发绩效奖。
六、各考核主体联系方式
1.党建考核(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吕利珊;联系电话:3182970)
2.党政群团和教辅单位组(牵头单位:院长办公室;联系人:杨丽微;联系电话:3183075)
3.教学单位组(牵头单位:教务处;联系人:夏加亮,联系电话:3182012)
4.科研机构组(牵头单位:科研处;联系人:席艳丽,联系电话:3183072)
5.“一表通”考核平台(负责单位: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全程负责信息技术支持;联系人:刘毅,联系电话:3174005)
6.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位:人事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考核工作;联系人:张铭铎,3183239;黄雪洪,3183616)
7.核发绩效奖(负责单位:人事处、财务处;联系人:张铭铎,3183239;欧莹,3183068)
8.各二级单位:须及时完成对所属教职工的考核,并做好绩效奖的二级分配工作,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具体分配发放方案报送财务处发放。
七、考核要求
1.各单位自考核通知发布之日起登录“一表通”考核平台,账号、密码与去年一样:https://202.192.128.187:15091/#/login或https://ybt.lingnan.edu.cn:15091/#/login。
2.“一表通”考核平台自2024年12月6日起开放,各二级单位须严格按照“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的时间节点要求登录考核平台完成考核业绩的填报和审核,各考核时段到点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效及缺漏材料不能再次提交。
3.各单位和有关考核部门务必如实准确填报,对佐证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存在弄虚作假影响考核结果的,按照指标1、2进行扣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附件:
1.2024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被考核对象(单位)名单
2.2024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主体(单位)名单
3.2024年度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建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4.2024年度党政群团和教辅单位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5.2024年度教学单位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6.2024年度科研机构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7.关于印发《岭南师范学院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岭师人事〔2024〕83号)
学校绩效考核与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