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深化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整体提高全院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我院教师公开课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各系主任制订本学期的教研计划,统筹安排确定本系教师的本学期开设公开课的名单、开课时间,并将计划表交学院教务室。
(2)公开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的教研活动时间内,需要调课的一般由教师先自行预调整,并上报学院教务室同意后方可。
(3)在公开课的前一周,开课教师必须完成教案的设计、课件、电教器材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并请有经验的老教师对教案及其教学流程等进行指导。无准备的教师不得开设公开课。
(4)教研室每周三利用学院短信平台通知全院下周公开课计划,相关教师应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并确定开课时间地点、开课班级、评课地点等,各专业教师需参加本专业公开课活动,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公开课中,专业负责人应组织本专业全体教师前往听课,做好考勤工作。公开课之后,专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听课教师围绕聚焦课堂进行评课,并在《听课记录》里做好记录。研讨活动结束,所有参与教师在《专业教研活动记录》里签字,签字要真实和公正。
(5)公开课之后的一周内,开课教师将教学设计、课件等材料的电子档交学院教务室备案,专业负责人将《听课记录》交教务室备案。学期结束后教务室将在学院公告栏里发布开本学期举行公开课的教师名单、各专业公开课情况统计表,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存档。
(6)优先安排近三年进校的新教师举行公开课,其他教师每三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公开课。
(7)每次公开课两周内,专业负责人将《专业教研活动记录》,教师将《听课记录》交教务室。专业教研活动记录作为考核该专业建设的依据,教师的公开课档案作为教师考核、评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