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生社团名称、类别、宗旨、业务范围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挂靠于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在其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
展活动,接受岭南师范学院团委与校团委秘书处社团部的监督和引导。
第三条 本协会的类别:学术科技类。
第四条 本协会的性质:由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及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爱好
者所组成的学术和实践团体。
第五条 本协会的宗旨:激发会员学术兴趣,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学术研究能力,
培养会员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能力,拓展管理技巧和素质。
第六条 本协会的目标:围绕社会对HR人才的需求及我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
实施协会战略,以协会为依托,通过活动帮助会员获得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塑造和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整合各方面资源,搭建HR就业与职业发展实践平台。
第七条 本协会的任务:
(一) 让成员及时了解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前沿信息,围绕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
(二) 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爱好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査研究,并举行相关学术报告会和专题讲座等活动;
(三) 开展简历制作培训、人力沙龙指导等一系列活动,增强会员人力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毕业求职及日后职业发展奠定专业基础;
(四)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以增强会员管理实践能力,深化管理理念,使其具有综合运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理论与知识的能力。
第二章 会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会员的资格:具有正式学籍的岭南师范学院在校学生。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
(二) 有权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三) 有权按照章程申请加入或退出该社团;
(四) 有权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团及其成员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等问题;
(五) 有权参与学生社团成员大会,表决本协会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的更换或任免。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社团成员应当定期注册,并按要求参加社团相关活动,每
名学生最多可加入2个学生社团。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为维护协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有效地开展,保持协会的活力与
凝聚力,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 学期初订立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学期工作总结,并交由工作人员会议讨论通过;
(二) 协会内部的信息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三) 协会内部职责和任务做到事事有人负责,如有问题必追究部门和活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四) 协会工作和活动始终把实现会员的最大权益放在首位,保证会员的正当权益,为协会会员服务。
第十二条 会议制度:
(一) 协会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和若干次的部门会议;
(二) 会议原则上要求需有会议记录和与会人员名单并报人力部备案。无故多次未参加会议者,经工作人员会议表决可取消其评优资格;
(三)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与会者应准时到会,遵守开会纪律,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章 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招收的对象为岭南师范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及非人力资源管
理专业的爱好者,协会招收新会员的时间和地点由校团委秘书处社团部策划安排。
第十四条 招收会员的条件包括:
(一) 对人力资源管理有浓厚兴趣,并且可以积极为协会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
(二) 思想道德和政治觉悟较高,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 自觉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听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 招收会员的程序:
(一) 在“会员”招收期间报名申请入会;
(二) 由协会经过认真审核之后,通知其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十六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入会、退会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原则。注册会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和其他优惠;有组织优秀成果评选、培训、调研等活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 各项工作负责人离任时,需提交《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工作人员更换申请表》,替补人选由指导老师和主要干部经开会讨论投票决定。
第十八条 考核与奖励制度:
(一) 收集协会成员工作业绩材料,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2.协会成员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3.人力部对各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估,秘书部根据记录对全体工作人员的评估。
(二) 协会每年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给予优秀部门以及个人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有突出贡献者且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者经审批后另予奖励并上报学院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 核心会员的所有工作直接由各部门工作负责人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二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会议表
决通过,予以除名。除名的情形有:
(一) 本人自愿离开本协会(毕业的成员可以自动除名);
(二) 有严重影响本协会的名誉和形象的情形,违反了本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 不服从组织安排、不积极主动参与组织活动的成员经工作人员会议讨论劝退或除名。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管理原则:协会经费支出以合理、节约为原则,贯彻少
花钱、多办事的精神,管理好、使用好有限的经费。
第二十二条 经费来源:
(一) 上级部门、指导单位的经费支持;
(二)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经费管理办法:
(一) 协会经费实行专帐专户,指定银行存取;
(二) 协会经费支出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
(三) 协会经费具体使用情况每学期期末须向成员大会通报。
第二十四条 协会经费开支范畴:
(一) 协会办公文印费;
(二) 协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研、考察和联系等工作的差旅费以及补助;
(三) 协会组织的有关专项活动支出。
第二十五条 报销手续:日常办公用费的报销须由财务人员负责报销,报销票据
背后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两人以上的签名。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章 学生社团组织机构设置及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最高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是学生社团成员大会:
(一) 学生社团大会的设置:学生社团成员大会作为本协会会员督查本协会负责人的工作情况而设置;
(二)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的职能:
1.本协会需要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学生社团章程,选举产生社团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候选人;
2.本协会审议社团工作报告,对社团变更、解散等事项作出决定,修改社团章程,监督社团财务及活动开展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更换或任免,本协会章程的修改和终止等工作需召开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成员大会到会人数需占会员人数2/3,且需半数以上到会的会员表决同意,才能通过决议。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机构是工作人员会议,其职权是:
(一) 制定协会重大事宜,审议、制定各类工作计划,组织、安排近期工作,统筹协会各项活动;
(二) 领导各部门有效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经审核有权撤销各部门不合理的决议;
(三) 审议各部门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制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八条 协会由学生社团全体工作人员及会员组成,设主要负责人一名,负
责人两名,负责本协会的工作;下设秘书部、人力部、活动部三个部门,各部门设正职工作负责人一名、副职工作负责人一名。
第二十九条 主要负责人与负责人职责:
(一) 主要负责人:主持协会全面工作,统筹规划协会工作,策划并推行协会内外事务的正常运行,协调协会与学校及兄弟协会的协作与联系;负责协会的决策性事务,负责与学校各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主持协会重要活动与会议。
(二) 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协会工作计划,指导各部贯彻执行各方面事务;负责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对下属三个部门进行任务传达与接受反馈,对各部门人员进行绩效考评;负责与校学生机构、兄弟协会及其成员单位的交流活动;配合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工作负责人的交流、对外宣传工作及与各院之间的交流活动。
第三十条 本协会共设置三个部门,其主要职能:
(一) 秘书部:负责协会活动档案的建立、整理和保护;全权负责协会宣传工作的组织、策划和落实,并应及时将协会活动的最新资讯撰写成新闻稿,对协会的活动和信息及时更新到社管院的微信公众号;负责协会物资的采购以及记录社团各种账目的收支等财务管理活动。
(二) 活动部:负责开发协会外部活动空间,如每次活动的场地布置、黑板报的设计;在活动各个环节中负责拍照,并在协会的QQ工作群中建立相册上传照片;每次活动结束后,需要撰写活动总结书,从而精进每一次活动。
(三) 人力部:负责协会会员档案及成员管理工作,组织协会招聘事宜,如每次活动的主持、活动前的动员、活动前的简介及活动后的反馈,组织安排活动签到等相关事宜;在正职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根据协会工作的需要为各部门提供有效地支持;负责对协会内部进行绩效评优及相关奖惩记录。
第七章 负责人产生制度
第三十一条 负责人产生及罢免:
(一) 协会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二) 每届组织机构任期届满,社团负责人由校团委在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指导下,通过提名推荐、公开选举、考察公示、审核批准等环节遴选产生。
(三) 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 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 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更换或任免流程需召开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成员大会到会人数需占会员人数2/3,且需半数以上到会的会员表决同意,同时需提交《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工作人员更换申请表》才能通过决议。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1.在校期间受到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学生社团主要责任人;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责令注销的学生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4.有其他不宜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工作负责人换届制度:
(一) 协会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二) 每届组织机构任期届满前,主要负责人必须召集理事会完成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的人事选拔和机构组建工作;
(三) 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任命,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 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由全体会员自愿报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提名新一届理事会,提名数量为理事会人数的150%,并交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会成员;
(五) 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具体职务由上届工作人员会议讨论结合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竞选要求协调安排;
(六) 协会在新一届完成交接工作后应向新任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各部门工作负责人等颁发聘书,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汇报。
第八章 学生社团活动形式及内容
第三十三条 :本学生社团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 设立“面试技巧培训”专栏,为会员提供更具有针对性、个性化、细致化以及专业化的面试训练与指导,根据会员的求职意向、应聘岗位等为他们提供实战面试演练,提供一对一面试、多对一面试、无领导小组、电话面试多种类型的面试实战。
(二) 开展“简历制作培训”活动,为会员提供简历制作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让会员提前了解并接触简历制作的方法技巧,从而丰富会员自身的简历内容,更加全面、具体的在简历中展现自己,使会员未来的求职之路更加顺利,提高其自身竞争力。
(三) 定期出版会刊《人力学刊》(暂定会刊名称)。会刊里面含有相关专业知识,采访粤西代表性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的内容及协会参观活动等内容,致力于提高会员的理论水平,更加及时了解实践前沿。
(四) 人力资源管理大讲堂:名师名家讲座、管理影视讲座、HR对话论坛、培训之家、职业规划经验分享、社交礼仪、管理沟通等交流。
(五) HR沙龙交流会:组织每一届HR专业毕业的优秀毕业生与会员进行考研、就业等方面的交流,搭建一个湛江HR精英俱乐部的交流互动平台,齐聚HR精英,传播HR成功之道。
(六) 沙盘模拟培训:让会员通过团队协作,分析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企业内部的制度、资源、优劣势,制定出合适的招聘计划、薪酬计划、培训计划等,使会员加深对HR日常工作的直观感受,认识企业运作管理流程,并因此锻炼会员自身的决策能力、领导能力、理解能力和协作能力,为以后的团队工作打下基础。
第九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成立之日起实施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和终止需召开学生社团成员大会。成员大会到会人数
需占本协会总会员人数2/3,且需半数以上到会的会员表决同意,同时需提交《学生社团更改章程申请表》方能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终止须由半数以上会员提出并经岭南师范学院团委与校
团委秘书处社团部同意才得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于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岭南师范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二○二二年十月五日